多去锅台旁边转了转,里边焖的米饭早就已经好了,闻着大米的香气,她都有些饥肠辘辘了。
刚才她去米缸那处看了几眼,虽然并不是那种好米,但是也是细碎的碎米了,比一般的糙米要更好一些,不知是谁放在这里的。
回头他们要多放一些肉在这里,不能白吃人家的大米。
钱多多把锅里的米饭拿了出来,找了一个盖子盖上保温,又开始动手做起饭来。
调料非常简单,又没有什么非常复杂的食材,她就做了一锅大杂烩。
野猪肉,鸡肉和兔肉放在一锅炖,里边再放上刚摘的新鲜的蘑菇,油脂的香味渐渐飘了出来,引得大家伙肌肠辘辘。
钱多多在锅灶旁边做饭的时候,沈易泽就带着几个人在外面架起了火堆,找了一些比较长的杆子,把肉架在了火堆的上面用烟熏起了熏肉来。
他们并没有用盐腌制,因为明天可能就换出去了,所以并不需要太长的保质期,今天晚上做一道工序保质三五天不会腐坏就可以了。
三个人还没忙活完呢,钱多多的饭菜已经做得了,招呼他们几个人赶紧去吃饭。
沈易泽一挥手:“咱们不干了,大家伙都先去吃饭吧,吃完饭再接着把活干完就是了。”
小文书跟钱大梁就等着沈易泽的这句话呢,两个人往柴火堆添了几块柴火,把肉挂上去就去洗手吃饭去了。
这顿饭是几个人这些天来吃的最好的一顿饭了,钱多多的手艺自然是不必说的,不管是野猪肉,野鸡还是野兔都是最新鲜的肉食,蘑菇也是最新鲜的食材,各种食材的原味混杂在一起,只要稍微一炖,加点食盐就是最美味的一餐。
三个大男人吃的满嘴流油,钱多多本来以为自己炖的有些多了,毕竟那么大的铁锅炖了足足有半锅,结果不光那么多的肉都吃完了,就连焖的米饭也全部造光了。
其中吃的最多的人居然是那个小文书,钱多多有些诧异的看了他一眼,这小文书个头长的不高,人也瘦瘦的,没想到居然是个饭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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