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别人碰瓷啊?暗闹分配的事什么时代都少不了。
“报告吴先生,他们肯定是梁大莽的家里人。”
“梁大莽?”
吴天想起来,刚刚文件上提到的人名。
“前段时间,咱们工厂死了个工人,不过他一共就来了不到一个月,查出来得了肝癌,还是晚期!这只能是来咱们这里之前就得了的吧?”
“毕竟咱们厂也没让工人熬夜加班或者逼着他喝酒,而且我从他几个比较熟悉的同事那里打听过了,梁大莽平时日常生活就有酗酒抽烟的习惯,肺也不怎么好。”
“更关键的是,他在确诊以后我就批了他的假!还是带薪的那种!反正咱们厂也不差养这一个闲人,现在这正是关键的时候,您也知道,我不可能故意给人留把柄,最后他也确实是死在自己家里。”
崔庆海也不可能是傻子,这么多年来生意上的龌龊事都看过见过了,早就猜到这个梁大莽不知道怎么就被棕榈国贸的人找上门,恐怕是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棕榈国贸的人又给了个好价钱,就答应了给对面当内鬼,跑来自己这边上班,然后要特意加班死在厂里,最不济也要留一个员工的身份。
“就这样,人死以后我还安排了人上门抚恤家属!并对此事做出相应的赔偿!结果他的家属还是跑来了闹事了!您看这事能怪咱们吗?”
崔庆海就是知道可能会有这种泼脏水的玩法,才又是给梁大莽带薪休假,又是抚恤赔偿……没想到还是跑不掉,让对方赖上了!
没办法,当时的情况他就算开除梁大莽,和对方撇清关系,也要被扣上个‘员工为企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弄坏了身体,却遭企业辞退’的帽子,无论怎么做都是他的不对。
归根结底还是一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