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为了从他手里拿到资源,更是投其所好,为他去寻觅他喜欢的女人——他喜欢玫瑰花,越娇艳越喜欢;还喜欢玉兰,越无瑕越喜欢。
黑市中有一座销金窟,便是他的地盘。每晚华灯初上,便是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用来形容那里再合适不过。
可这些只是传闻,毕竟警方扫荡了那么多回,也没发现有这样一个地方。
逐渐,这居然成为了都市传说。
容戈那时的确没将这件事当真,只是饭桌上的一个谈资。
但江榆却知,这不是一个传说。确实是有这样一个地方,只不过藏在地下。
那里埋葬过多少花样年华的女子,她都见识过。所有女人的画像,都被这个叫闻朝的人挂在一面墙上,极为壮观,犹如一座私人博物馆,收藏着各种妙龄女子的那张透着惊恐、绝望的面孔。
他应是极为享受的。
享受着女人香,享受着染着血的金钱的腐臭。
以及那一张张恐惧他,因为恐惧而扭曲的面容。
他就是这样,喜欢美丽的事物,更享受摧毁美丽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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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榆似是想到令她厌恶的片段,眉头紧皱,手更是不自觉地捏紧了怀中的花束,将底部的包装纸揉得发皱。
玫瑰的刺没入指尖,疼痛感将江榆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她无奈地看了下手中原本漂亮的花束,重新将包装纸折了一下,虽没有原先的精致漂亮,但也美观,总比刚刚皱巴巴的样子好上许多。
李茂不动声色地观察着这家老板。他之前一直跟着柳淮南,对江榆不如老拐了解。可连他都知道,一旦江榆露出那副深入骨髓的厌恶,以及浑身散发出阴郁的气息,就是江榆在想有关那些人的事情了。
昨晚听到柳淮南在打电话。也不知道是打给谁的,总而言之就是,江榆喝酒没有喊他,实在是不够朋友。
“老板,我等会把车停哪里?要陪你一起去吗?”拐过下个路口便能到墓园,李茂随口问了一句,他也明白,江榆向来不喜欢他们管这些事情,说了也是白说。
果然,江榆在路口下了车,留下了一句:“不用。”
明天早上六点抽血……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