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蒋宸仔细的反复推敲面前的两封信,抓到了自己的问题点之后,他才开始想办法去改变文风。
一个人要形成独特的文风,要有自己的个性,又不能锋芒太利。
这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
沈明珠他们磨完了一百斤的土豆,便收拾好院子,各自回屋梳洗。
沈明珠看着书房的灯大亮,瞧这时候不早了,便去厨房里面,把煨在灶堂里面的陶罐取出来,揭开盖,看里面煨着的银耳莲子羹煨好了没有?
她舀出来一些看了下,确认莲子银耳羹已经熬好了。她从柜子里面取了糖,加了适当的糖后,这才去喊大伙过来吃莲子银耳羹。
沈明珠端着两碗去书房,准备陪蒋宸一起吃。
“还没忙完?”沈明珠推门进去,看见蒋宸双手揉着额角,脸上的表情有些疲惫,似乎遇到了什么棘手的问题。
“这是怎么了?京城那边来的信,情况不太好吗?”
蒋宸起身朝她走过来,沈明珠端了一碗莲子银耳羹放在他面前,“先喝碗莲子羹,天气热,喝这个正好,还能降降火。喝完再跟我说说,遇上什么难事了?
文章上的事情,我是帮不上忙的,但是或许你说了,我可以提个意见,就算意见没啥用处,可也许能打开你的思路。
实在不行,你说出烦心事,心里也轻松一些。
来,喝吧。
你这一碗,我特意少加了一点糖。”
蒋宸低头喝莲子银耳羹,甜度正是他喜欢的,他喝了一口,抬头看向沈明珠,“明珠,这个真好喝!”
“那就喝吧,喝完了,我再去给你盛一碗。”
“一碗就行了,太晚了,吃太饱也不好。”蒋宸摇头,接着又道:“其实,我更想你在这里多陪陪我。”
沈明珠点头,“行!我陪你,一直陪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