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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好啦,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拜托,凡事总得有个度,你不觉得这些灰头土脸的怪物很难看吗?”
我不作声地从垃圾袋里掏出几个挂件,重新挂回墙上,她抱着胳膊,远远看着我。见我理直气壮地看她,她吐了吐舌头,把手竖在耳边,做了个投降状,跑过来,抱着一摇一晃的我感慨着说:“还是回国好,在国外,从没人对我这么好。”
我不写字,阮锦姬也不出门时,我们就在她客厅里就着满地的阳光聊天,她懒懒散散地说着英国的见闻,我说给她讲我的小说构思。她时不时地插一句,应该说,她是个满机警逻辑思维满慎密的女子,有时,我构思一个故事,正愁着支离破碎的情节不能环环相扣呢,经她一点播,马上就巧妙得天衣无缝了。
偶尔,我会说起丁朝阳,她很安静地听着,笑得很恬淡。她总是称丁朝阳为你先生你先生,我心虚,就红着脸坦白了,说我和丁朝阳只是同居,并未结婚。
她愣了一下,半天,才说:“这样啊……”
若有所思的样子。
说着就点了一颗烟,她抽烟的样子很美,袅袅的烟在指尖上盘旋,使她看上去更是性感了。我就笑她,这么美的青春年华,就这么孤单着,是多么大的浪费啊。
她不屑地弹了一下烟灰:“就是荒成枯草也不能便宜了配不上我的臭男人。”说着,眼神就冷了,定定望着窗外的残阳,兀自缥缈地笑。
我忽然觉得她有些神秘,起身去卫生间,按冲水按钮时,不经意间,瞥见地上有枚猩红的东西,亮而光洁。
我以为是她不小心遗落的一枚发夹,便替她捡起来放在梳妆台上。
捏在手里时,我的心,一下子冰住了,那不是一枚发夹,而是一枚彩绘指甲套,它像一枚楔进我记忆的钉子,那么牢固地被我铭记着,因为,我曾无数次在深夜里看它随着一声声的冷笑,探向猫眼。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阮锦姬在客厅喊:“嗨,小姐,要不要我把你从马桶上打捞起来?”
我像烫着一样,飞快把它扔在地上,是的,我确定,鬼魂是不需要戴指甲套的,是的,这些日子的交往使我确信,这套房子里只住着阮锦姬一个人。
阮锦姬懒懒地换着电视频道,说:“亲爱的,不是我的红茶把你的肚子喝坏了吧?”
见我没反应,她在我眼前晃了晃手:“你怎么了?”
我揉了一下眼睛:“没什么,可能坐太久了,有点头晕。”
我坐下,一对嗲声嗲气的男女正在电视里打情骂俏,我盯着电视。电视里演了什么,却一点没看懂,脑袋在快速运转,我在想这个叫阮锦姬的女子,是的,在她搬进2207之前,我们的生活风平浪静一片祥和。
而且,第一次敲门,她就热情而礼貌地接待了我,所有善意的反常背后,一定是有原因的,我甚至开始怀疑,阮锦姬不是她的真名。
那么,那个午夜按门铃的女子,难道是她么?
我不时用眼稍悄悄看她,试图在她身上,找出一点破绽,她盯着电视,看得很是投入。
她究竟是谁?
过了一会,我又去一次卫生间,捡起那枚指甲,塞进牛仔裤口袋里,然后,借口该买菜了,告辞出门。
7
我没有去买菜,回家后,翻开电话本,翻到了李长风,在高中时,他曾给我写过数封情书,临近毕业,他曾苦苦追问我不接受他求爱的理由,我看着脚尖,想了半天,说:“我不喜欢爱吃零食的男生。”
他愤然离去,他总爱把薯片偷偷塞进我的桌洞,其实,他从不吃零食,那些薯片是他省下零花钱买的,因为我爱吃薯片。
其实,爱与不爱的理由,从来都是借口。我们都习惯了给所有的事安上一个理由,他不能忍受,我将他三年如一日的爱,当成了用来拒绝他的缺点。
而在7年之后,我却是那么迫切地需要他,因为,据说他大学毕业后分到了本市的公安户籍管理处,我需要他的帮助,验证我对阮锦姬的怀疑。
我报上名字,李长风长长地沉默了一会,就笑了,说:“其实我不爱吃零食。”
我说知道,请原谅我吧……
李长风的声音,暖得像三月的阳光,和我东扯葫芦西扯瓢地说了一会话,他有些误会我打电话的意思。或许,他以为我是在经年之后,突然想起了他的好,感慨之余才给他打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