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白天,他带白盈盈去浅水湾,去西餐厅,看赛狗,总是在人群熙熙攘攘的地方,借避不开的搡挤,从白盈盈的背后伸来一条手臂,像一种主权的宣誓,将她的腰占领。偶尔兴致来了,他也会找上一条阳光慷慨的马路,树定要是比行人多的,仪仗队似的挺拔,他牵她的手挽过抬起的胳膊,好像礼堂里卡洛斯挽着金桂,从郁郁葱葱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路远比小小的一段礼堂长,仿佛没有尽头,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