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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卷(ZC) 第一章 齐宏喜欢流行歌曲,最欣赏刘欢的《好汉歌》

第一章齐宏喜欢流行歌曲,最欣赏刘欢的《好汉歌》

青春期是青春中最美妙的一段时光,是曙光初现,是人生中明媚的初春。

青春期美好而朦胧,神秘而迷茫,甜蜜而生涩。

青春期是一扇半开的门,你看到了光怪陆离丰富多彩的世界,眼花缭乱跃跃欲试而又有点不知所措。

青春期是一段走向成熟的路,路旁鸟语花香,风光无限,有蓝天绿树,也有荆棘丛生。

青春期是一道迷人的风景。当你走进青春期时,你就扮演了一个有滋有味的角色;当你告别青春期时,你会用终生来回味那段美好的时光。

青春期里故事多。

这本书所讲述的就是青春期里的一段一段动人的故事,主人公当然是可爱的少男少女,可能就是你身边的熟悉的伙伴。

我们的故事从一个叫齐宏的女孩讲起。

齐宏本来的名字是“齐红”,她嫌红绿的红太脂粉气了,升到初中三年级时改成了宏大的宏,像男孩子的名字。

齐宏认为自己投错了胎,托生个男孩才对;或者说父母在创造她进行基因组合时搞错了,她应该是XY,而不是XX。

齐宏羡慕那些男孩,男孩的心胸开阔,男孩的魄力和胆量,都使她十分敬佩。她穿男孩喜欢穿的夹克衫和牛仔裤,从来不穿裙子。她说话时也是尽量粗着嗓门不像女孩似的叽叽喳喳。她长了个一米七的个子,肩膀也不窄,笔直的身材,如果从后边看,倒俨然是个男孩了。

她喜欢和男孩们一起玩。踢足球她每场必上,和男孩一样奔跑,一样“合理冲撞”。也和一般的男孩一样,她是当然的足球迷,世界杯赛,后半夜两点起来她也必看,第二天要和男孩一起点评一番,有时候会为了对某个球星的褒贬而和男生争得面红耳赤。她最崇拜的球星是马拉多纳,床头贴满了马拉多纳射门的图片,她不仅欣赏马拉多纳的脚功,也欣赏他那神奇的“上帝之手”,尽管他已是“昨日黄花”。她还和男孩扳手腕,凭她的腕力,足有三分之一的男孩败在她面前。男孩称她是“女中豪杰”,她拍拍胸脯说,“我是男子汉大丈夫”。

齐宏结交了一些男孩朋友,和他们言必称“哥们儿”,她的男孩朋友也称她“哥们儿”。她最要好的男孩哥们儿是赵健。

齐宏喜欢流行歌曲,最欣赏刘欢的《好汉歌》,高兴时就喊两嗓子:“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哇……”,觉得那才是男孩唱的歌,哪像有些男歌星,哼哼唧唧,捏细了喉咙,像没睡醒的猫或者感冒了的鹦鹉。她觉得这社会上太缺少真正的男子汉了,一派女人气,社会进步了,男人为什么退化了呢?齐宏决心做男孩,也是为了重振男人的雄风。

为了使自己更具“男人雄风”,齐宏参加了一个跆拳道学习班,学了几路拳脚,和男孩对打时也未必比港台电视剧里的女侠们的花拳绣脚逊色。如果夜晚在马路上遇见了流氓欺负女孩,她会像那首流行歌曲《男孩》中唱的“男孩子像勇士一样保护着女孩”。

作为“男孩”,身边也应该有一个有条有款有品味有情调的女孩,自己好像勇士一样保护着她,这样生活才会显得更浪漫而多姿多彩,才能体现自己“男孩”的价值。

齐宏选中了马馨。

马馨是讨人喜欢的女孩,她美丽聪明,善解人意。生得很洋气,清纯白净,妩媚动人,女孩气很浓。简单地说,马馨是那种女孩,一般的女孩不愿和她同行,路上男孩频频回头的目光会让你不能心平气和。

齐宏对马馨也很有几分喜欢,常搂着马馨的肩膀说这是我的“最爱”,甚至当着同学的面在她红润的腮上印上一个轻吻。

一天放学前,齐宏偷偷把一张纸条塞进了马馨的书桌里。

放学时,马馨一拿书包,那张折成菱形的纸条掉在了地上,她赶紧拾起来塞进口袋。

路上,她等没人注意时拿出来,见上面写着:

马馨:

你好!咱们虽是同班同学,但平时很少有接触的机会,你的温柔妩媚,你的聪明伶俐,让我心仪已久。作为一个普通的男孩,一个朝夕相处的同学,我愿和你做知心朋友,共同谈谈咱们感兴趣的话题,我相信我会给你带来快乐。人是需要有个对象进行心灵交流的,不然生活就显得太压抑了。我愿寻找一个精神上的伙伴,如此而已。

如果肯赏光的话,请在明天,即星期六下午三点在民心桥上见面。

我是谁,只有见面时才能让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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