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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传忠录4

凝迷,勿愉悦。气不奔急,勿和缓。顺此者生,逆此者死耳。

气味篇(十一)

属性:药物众多,各一其性,宜否万殊,难以尽识。用者不得其要,未免多误。兼之《本草》

所注,又皆概言其能,凡有一长,自难泯没。惟是孰为专主,孰为兼能,孰为利于此而不利

于彼,孰者宜于补而不宜于攻。学人昧其真性,而惟按图以索骥,所以用多不效,益见用药

之难矣。用药之道无他也,惟在精其气味,识其阴阳,则药味虽多,可得其要矣。凡气味之

辨,则诸气属阳,诸味属阴。气本乎天,气有四,曰寒热温凉是也。味本乎地,味有六,曰

酸苦甘辛咸淡是也。温热者,天之阳;寒凉者,天之阴也。辛甘淡者,地之阳;酸苦咸者,

地之阴也。阳主升而浮,阴主沉而降。辛主散,其行也横,故能解表。甘主缓,其行也上,

故能补中。苦主泻,其行也下,故可去实。酸主收,其**敛,故可治泄。淡主渗,其**

利,故可厘清。咸主软,其**沉,故可导滞。用纯气者,用其动而能行;用纯味者,用其

静而能守。有气味兼用者,和合之妙,贵乎相成。有君臣相配者,宜否之机,最嫌相左。既

曰合宜,尤当知忌,先避其害,后用其利,一味不投,众善俱弃。故欲表散者,须远酸寒;

欲降下者,勿兼升散。阳旺者,当知忌温;阳衰者,沉寒毋犯。上实者忌升,下实者忌秘。

上虚者忌降,下虚者忌泄。诸动者再动即散,诸静者再静即灭。甘勿施于中满,苦勿施于假

热,辛勿施于热躁,咸勿施于伤血。酸木最能克土,脾气虚者少设。阳中还有阴象,阴中复

有阳诀,使能烛此阴阳,则药理虽玄,岂难透彻。

五味所入,《内经》曰∶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

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神气存亡论(十二)

属性:经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善乎神之为义,此死生之本,不可不察也。以脉言之,则

脉贵有神。《脉法》曰∶脉中有力,即为有神。夫有力者,非强健之谓,谓中和之力也。大

抵有力中不失和缓,柔软中不失有力,此方是脉中之神。若其不及,即微弱脱绝之无力也。

若其太过,即弦强真藏之有力也。二者均属无神,皆危兆也。

以形证言之,则目光精彩,言语清亮,神思不乱,肌肉不削,气息如常,大小便不脱,

若此者,虽其脉有可疑,尚无足虑,以其形之神在也。若目暗睛迷,形羸色败,喘急异常,

泄泻不止,或通身大肉已脱,或两手寻衣摸床,或无邪而言语失伦,或无病而虚空见鬼,或

病胀满而补泻皆不可施,或病寒热而温凉皆不可用,或忽然暴病,即沉迷烦躁,昏不知人,

或一时卒倒,即眼闭口开,手撒遗尿。若此者,虽其脉无凶候,必死无疑,以其形之神去也。

再以治法言之,凡药食入胃,所以能胜邪者,必赖胃气施布药力,始能温吐汗下以逐其

邪。若邪气胜,胃气竭者,汤药纵下,胃气不能施化,虽有神丹,其将奈之何哉。所以有用

寒不寒,用热不热者,有发其汗而表不应,行其滞而里不应者,有虚不受补,实不可攻者,

有药食不能下咽,或下咽即呕者。若此者,呼之不应,遣之不动,此以脏气元神尽去,无可

得而使也,是又在脉证之外亦死无疑者。

虽然,脉证之神,若尽乎此,然有脉重证轻而知其可生者,有脉轻证重而知其必死者,

此取证不取脉也。有证重脉轻而必其可生者,有证轻脉重而谓其必死者,此取脉不取证也。

取舍疑似之间,自有一种玄妙。甚矣,神之难言也。能知神之缓急者,其即医之神者乎。

君火相火论(十三)

属性:余向释《内经》,于君火以明,相火以位之义,说固详矣,而似犹有未尽者。及见东垣

云∶相火者,下焦包络之火,元气之贼也,丹溪亦述而证之。予闻此说,尝掩口而笑,而觉

其不察之甚也。由此兴感,因再绎之。

夫《内经》发明火义,而以君相明位四字为目,此四字者,个个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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