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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传忠录7

深察之。

一、丹溪曰∶痢赤属血,自小肠来;白属气,自大肠来,皆湿热为本。初得一二日间,

元气未虚,必推荡之,此通因通用之法。大承气汤、调胃承气汤。下后看其气病血病而用药

,气用参、术,血用四物。痢五日后不可下,脾胃气虚故也。壮实者亦可下。

据此说,以赤白言血气,而分属大肠小肠,其于五行之说则然。而于病情之真则凿矣。

盖小肠为心之腑,宜其主血,大肠为肺之腑,宜其主气。然水谷气化于小肠,岂小肠之非气

乎?或于粪前而见血,岂大肠之无血乎?观之经曰∶血者,神气也。此非**于气乎?又曰∶

白血出者死。此非白亦为血乎?盖白者赤者,无不关乎血气,但其来浅者白,而来深者则赤

也。故经曰∶阳络伤则血外溢,血外溢则衄血;阴络伤则血内溢,血内溢则后血。此自至理

,何其明显,而顾可以小肠大肠分血气哉!然此犹无碍,亦不必深为之辨也。至若初得一二

日间,元气未虚,必推荡之,为通因通用法,则此说不可概言矣。盖此证有不宜下者,有必

不可下者。岂以一二日间必可推荡耶?若病之可泻者,必其元气本强,积聚多实,则无论寒

邪热邪,但得一推,则邪从泻去,而气本无伤,故可泻也。使无此元气,无此胀实,则无可

言泻者矣。则强盛之人,随食随化,故饮食不易伤,泻痢不易犯,即有所犯,亦无不随病而

随愈也。其有易病者,必其易伤者也。易伤者,必其本弱者也。所以凡患泻痢而有久延难愈

者,必其弱者多,而强者少也。是以治宜推荡者,亦不过数十中之一二耳。且体弱之证,亦

有不同,有微弱者,有次弱者,有大弱者,此其形气脉息,病因证候,是实是虚,自可明辨。凡见脾肾不足而致泻痢者,则始终皆不可下。若妄用之,则微者必甚,甚者必死,莫可解

救,此推荡之不可轻用也。诚见其致误者不少矣。即在丹溪亦曰∶余近年涉历,亦有大虚大

寒者,不可不知。此丹溪晚年之一隙耳。而亦知前言之过否。

一、丹溪痢疾门附录曰∶诸有积者,以肚热缠痛推之。诸有气者,以肚如蟹渤验之。究

其受病之源,决之对病之剂。大要以散风邪,行滞气,开胃脘为先。不可遽用肉豆蔻、诃子

、白术辈以补住寒邪。不可投米壳、龙骨辈以闭涩肠胃。邪得补而愈盛,故变证作,所以日

夕淹延而不已也。

据此散风邪,行滞气,开胃脘三法,亦不过言其大概,固未尽也。至若补住寒邪之说,

则大有不通,而且最易惑人,为害不浅。夫既受寒邪,即当辨其虚实,然实者必有实证,本

不宜补,不宜补而补之,则随补随甚,即显见也。又何待乎变证?若因脏气受伤者,则无非

虚证,即宜温补。盖温可以逐寒邪,补可以健脾肾,脾肾既健,寒邪既去,则无不速愈。何

反有补住之理?又何有变证之说?且温补之法,原不在米壳、龙骨之属。又岂止豆蔻、白术而

已乎。若执补住之说而禁用之,则必致虚者日虚,而变证百出矣。余所见者,惟寒凉变证之

害,不可胜纪,或近则旬日,远则累月经年,终于殒命而后已。未闻有以温补变证而日夕淹

延不已者。兹余年出古稀,涉历不少。凡遇人言,率多不分虚实,无不曰补住寒邪,无不曰

邪得补而愈盛。正以信之者多,所以害之者甚。因致抱疾之辈,宁受寒凉而死,不愿温补而

生。究其所由,实由乎此。嗟,嗟,一言关系,有如是乎!余切悲之。今但反其说曰∶以寒

遇寒,则留住寒邪,邪得寒而愈甚,理所必然。遭此害者多矣,因特表其义,谨以告诸惑者。

又总原刘、朱二家之说,无非偏执言火。故但见经文有火字,则必引以为证。凡如前列

诸条,果亦有一言合经意者否?彼二子者既曰读经,何以罔顾上下文,而单扯一句,便可着

书妄言,岂谓后世之人都无目耶?抑举世可欺耶?抑性体之有未明耶?谬已甚矣。吾不得为之

解也。自二子之说行,而轩岐之受诬亦久矣。何也?以后人之遭毒于亡阳者,必谓轩岐之诲

之也。使轩岐再起而见之,能无裂而发竖乎。此时医受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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