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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杂证谟汗证

牝牡,亦犹荡舟于陆而驾车于海耳。吾知其不败不已也。

一、汗证有阴阳。阳汗者,热汗也;阴汗者,冷汗也。人但知热能致汗,而不知寒亦致

汗。所谓寒者,非曰外寒,正以阳气内虚,则寒生于中而阴中无阳,阴中无阳,则阴无所主

而汗随气泄。故凡大惊、大恐、大惧,皆能令人汗出,是皆阳气顿消,真元失守之兆。至其

甚者,则如病后产后,或大吐大泻失血之后,必多有汗出者,是岂非气去而然乎?故经曰∶

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仲景曰∶极寒反汗出,身必冷

如冰,是皆阴汗之谓也。故凡治阴汗者,但当察气虚之微甚、微虚者,略扶正气,其汗自收

;甚虚者,非速救元气不可,即姜桂附子之属,必所当用。余别有治按在伤寒门战汗条中。

汗出不治证

属性:凡汗出不治之证有六∶一、汗出而喘甚者,不治。二、汗出而脉脱者,不治。三、汗出

而身痛甚者,不治。四、汗出发润至颠者,不治。五、汗出如油者,不治。六、汗出如珠者

,不治。凡见此类,不得妄为用药。

论治(共八条)

属性:一、阳证自汗或盗汗者,但察其脉证有火,或夜热烦渴,或便热喜冷之类,皆阳盛阴虚

也,宜当归六黄汤为第一,保阴煎亦妙。其或阴分虽有微火而不甚者,宜一阴煎、或加减一

阴煎之类主之。其有心火不宁,烦躁出汗者,宜朱砂安神丸、天王补心丹、生脉散之类主之。又有本非阴虚,止因内火熏蒸,血热而多汗者,宜正气汤,或黄芩芍药汤、清化饮之类主

之。

一、阴证自汗或盗汗者,但察其内无火邪,又无火脉,便是气虚阴证,皆不可妄用凉药

以败阳气。若止因气虚而火未衰者,宜三阴煎、参归汤、人参建中汤之类主之。若睡中盗汗

而无火者,宜参苓散、独参汤主之。若阳气俱虚者,宜参附汤、大建中汤之类主之。若气虚

火衰之甚者,宜大补元煎、六味回阳饮之类主之。

一、卫气不固,腠理不密而易汗者,是亦阴证之属,宜黄六一汤、玉屏风散、附汤

之类主之。

一、诸病误治,有不当汗而妄汗,或虽当汗而汗之太过者,皆汗多亡阳之证,是亦阴证

之属,当察其虚之微甚。微虚者,宜三阴煎、五阴煎、独参汤之类主之;大虚者,非大补元

煎、六味回阳饮之类不可。

一、湿气乘脾

者,亦能作汗。凡证有身重困倦,而脉见缓大,声音如从瓮中出者,多属

湿证。若热湿胜者,但去其火而湿自清,宜用前阳证之法。寒湿胜者,但助其火而湿自退,

宜用前阴证之法。或用玉屏风散、***汤、五君子煎之类以健脾土之气,则湿去而汗自收。

一、收汗止汗之剂,如麻黄根、浮小麦、乌梅、北五味、小黑豆、龙骨、牡蛎之属,皆

可随宜择用。一曰∶黄得防风而力愈大。一曰∶官桂最能实表。一、凡汗出太多不能收者

,速宜用五倍子为末,以唾津调填脐中,外用帕帛缚定,过宿即止;或用何首乌为末,填脐

缚之,亦止。

一、小儿盗汗,虽是常事,在东垣诸公,皆曰不必治之。盖由血气未足也。然汗之太多

者,终属气分之虚。余于儿辈见汗之甚者,每以人参一钱许,煎汤与服,当夜即止。正恐他

日之强弱未必不由乎此,所以培补之功原不可少。

一、病后多汗,若伤寒,若疟疾。凡系外感寒邪,汗出热退而有汗不即止者,此以表邪

初解,必由腠理卫气开泄,其汗宜然,即数日旬日亦自无妨,俟卫气渐实,汗必自止,无足

虑也。若其他杂证,本非外感之解,而有自汗盗汗者,乃非所宜,不容不治。

述古(共二条)

属性:《丹溪附录》曰∶心之所藏,在内者为血,发外者为汗。盖汗乃心之液,而自汗之证,

未有不由心肾俱虚而得之者。故阴虚阳必凑,发热而自汗;阳虚阴必乘,发厥而自汗,皆阴

阳偏胜所致也。

立斋曰∶若阳气虚弱,汗出不止,肢体倦怠,用附汤。上气喘急,盗汗,气短头晕者

,用参附汤。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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