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曰∶一月如珠露,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象具,五月筋
骨成,六月毛发生,七月游其魂,男能动左手,八月游其魄,儿能动右手,九月三转身,十
月受气足。
孙真人曰∶凡儿在胎,一月胚,二月胎,三月有血脉,四月形体成,五月能动,六月诸
骨具,七月毛发生,八月脏腑具,九月谷入胃,十月百神备则生矣。生后六十日,瞳子成,
能咳笑应和人;百五十日,任脉成,能自反复;百八十日,髋骨成,能独坐;二百一十日,
掌骨成,能扶伏;三百日,髌骨成,能行也。若不能根据期者,必有不平之处。
《巢氏病源论》曰∶妊娠一月名胎胚,足厥阴脉养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阳脉养之;三
月名始胎,手心主脉养之。当此之时,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未有定仪,因感而变。欲子端
正庄严,常口谈正言,身行正事;欲子美好,宜佩白玉;欲子贤能,宜看诗书,是谓外象而
内感者也。四月始成其血脉,手少阳脉养之;五月始成其气,足太阴脉养之;六月始成其筋
,足阳明脉养之;七月始成其骨,手太阴脉养之;八月始成肤革,手阳明脉养之;九月始成
毛发,足少阴脉养之;十月五脏、六腑、关节、人神皆备,此其大略也。
陈临川曰∶尝试推巢氏所论云妊娠脉养之理,若足厥阴,肝脉也;足少阳,胆脉也。为
一脏一腑,表里之经,余皆如此。且四时之令,必始于春木,故十二经之养,始于肝胆,所
以养胎在一月二月。手心主,心胞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属火而夏旺,所以养胎在三
月四月。手少阴、手太阳,乃心脉也,以君主之官,无为而尊也。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
,胃脉也。属土而旺长夏,所以养胎在五月六月。手太阴,肺脉也;手阳明,大肠脉也。属
金而旺秋,所以养胎在七月八月。足少阴,肾脉也。属水而旺冬,所以养胎在九月。又况母
之肾脏系于胎,是母之真气,子之所赖也。至十月,儿于母腹之中,受足诸脏气脉所养,然
后待时而生。此论诚有至理,世更有明之者,亦未有过于巢氏之论矣。余因述其说。
一、胎有男女之辨。《易》曰∶干道成男,坤道成女。《颅囟经》曰∶三阳所会则生男
,三阴所会则生女。葛仙翁曰∶男从父气,女从母气。《圣济经》曰∶天之德,地之气,阴
阳之至和,流薄于一体,因气而左动则属阳,阳资之则成男;因气而右动则属阴,阴资之则
成女。是以胎有男女,则成有迟速;体有阴阳,则怀有向背。故男动在三月,阳性早也;女
动在五月,阴性迟也。女胎背母而怀,故母子腹软;男胎面母而怀,故母之腹硬。此皆
得理之谈,所当察也。至若褚氏以精血之先后言男女,《道藏经》以一日、三日、五日得者
为男等说,总属亿度渺茫,非有确见也。余不敢遵信,故别有微论,列子嗣类。
安胎(二十)
属性:凡妊娠胎气不安者,证本非一,治亦不同。盖胎气不安,必有所因,或虚或实,或寒或
热,皆能为胎气之病,去其所病,便是安胎之法。故安胎之方不可执,亦不可泥其月数,但
当随证随经,因其病而药之,乃为至善。若谓白术、黄芩乃安胎之圣药,执而用之,鲜不误
矣。
一、胎气有寒而不安者,其证或吞酸吐酸,或呕恶胀满,或喜热畏凉,或下寒泄泻,或
脉多沉细,或绝无火证,而胎有不安者,皆属阳虚寒证,但温其中而胎自安矣。宜用温胃饮
、理阴煎之类加减主之。亦当以平素之脏气,察其何如,酌而用之。
一、胎气有热而不安者,其证必多烦热,或渴或躁,或上下不清,或漏血、溺赤,或六
脉滑数等证。宜凉胎饮、保阴煎之类主之。若但热无虚者,如枳壳汤、一母丸、黄芩散之类
,皆可择用,清其火而胎自安矣。
一、胎气有虚而不安者,最费调停。然有先天虚者,有后天虚者,胎元攸系,尽在于此。先天虚者,由于禀赋,当随其阴阳之偏,渐加培补,万毋欲速,以期保全。后天虚者,由
于人事,凡**劳倦,饮食七情之类,皆能伤及胎气,治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