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全椒县有丁新妇者,本丹阳丁氏女,年十六,适全椒谢家。其姑严酷,使役有程,不如限者,仍便笞捶不可堪。九月九日,乃自经①死。遂有灵向,闻于民间。发言于巫祝曰:“念人家妇女,作息不倦,使避九月九日,勿用作事。”见形,着缥衣,戴青盖,从一婢,至牛渚津,求渡。有两男子共乘船捕鱼,仍呼求载。两男子笑共调弄之,言:“听我为妇,当相渡也。”丁妪曰:“谓汝是佳人,而无所知。汝是人,当使汝入泥死;是鬼,使汝入水。”便却入草中。须臾,有一老翁乘船载苇。妪从索渡。翁曰:“船上无装,岂可露渡?恐不中载耳。”妪言无苦。翁因出苇半许,安处着船中,径渡之。至南岸,临去,语翁曰:“吾是鬼神,非人也,自能得过。然宜使民间粗相闻知。翁之厚意,出苇相渡,深有惭感,当有以相谢者。若翁速还去,必有所见,亦当有所得也。”翁曰:“恐燥湿不至,何敢蒙谢。”翁还西岸,见两男子覆水中。进前数里,有鱼千数跳跃水边,风吹至岸上。翁遂弃苇,载鱼以归。于是丁妪遂还丹阳。江南人皆呼为丁姑。九月九日,不用作事,咸以为息日也。今所在祠之。
【注释】
①自经:自杀。
【译文】
淮南郡全椒县有一个丁姓的媳妇,她本来是丹阳县丁家的女儿,十六岁嫁到全椒县谢家。她的婆婆严厉凶狠,役使劳作规定很多,做不到限额,便用鞭子抽她,打得她不能忍受。九月九日那天,她就上吊死了。于是就有了神灵显应,在老百姓当中流传。丁妇通过巫祝发话说:“给人家做媳妇的,每天劳作得不到休息,让她们九月九日这一天免掉劳作。”丁妇显形,身穿淡青色的衣服,戴黑色头巾,带着一个婢女,来到牛渚渡口找船渡江。有两个男人,驾着一条船在捕鱼,丁妇就喊他们,请求他们载她们过江。两个男人嬉笑着调戏丁妇,说:“给我做老婆,我就渡你过江。”丁妇说:“以为你们是好人,居然一点道理也不懂。你们是人,会让你们死在泥土里;是鬼,会让你们死在水里。”说完就退到草丛中去了。一会儿,有一个老翁驾着船载着芦苇来了,丁妇上前请求老翁载她渡河。老翁说:“船上没有篷盖,怎么可以露天渡江?恐怕你坐着会不舒服。”丁妇说不要紧。老翁于是从船上卸下了一些芦苇,安置她们坐在船中,送她们渡到对岸。到了南岸,丁妇临别时对老
翁说:“我是鬼神,不是凡人,我自己能够渡江。但应该让老百姓稍微听说我的事情。老人家深情厚意,卸下芦苇来帮我渡江,我十分感激,我会有东西来报答您。如果您很快回去,必定能看到什么,也会得到什么。”老翁说:“我唯恐对你照顾不周,怎么还敢接受你的答谢?”老翁回到西岸,看到两个男人果然淹死在水里。往前走了几里,有成千条鱼在水边跳跃,风把它们吹到岸上。老翁于是就扔掉芦苇,装上鱼回家了。于是丁妇就回到丹阳。江南的人都称她为丁姑。每年九月九日,不用做事情,大家都休息。至今那里到处都还在祭祀她。
王与赵公明府参佐
散骑侍郎王祐,疾困,与母辞诀,既而闻有通宾者,曰:“某郡某里某人,尝为别驾。”祐亦雅闻其姓字。有顷,奄然①来至,曰:“与卿士类,有自然之分,又州里,情便款然。今年国家有大事,出三将军,分布征发。吾等十余人,为赵公明府参佐。至此仓卒,见卿有高门大屋,故来投。与卿相得,大不可言。”祐知其鬼神,曰:“不幸疾笃,死在旦夕。遭卿,以性命相乞。”答曰:“人生有死,此必然之事。死者不系生时贵贱。吾今见领兵三千,须卿,得度簿相付。如此地难得,不宜辞之。”祐曰:“老母年高,兄弟无有,一旦死亡,前无供养。”遂欷歔②不能自胜。其人怆然曰:“卿位为常伯,而家无余财。向闻与尊夫人辞诀,言辞哀苦。然则卿国士也,如何可令死。吾当相为。”因起去:“明日更来。”
其明日又来。祐曰:“卿许活吾,当卒恩否?”答曰:“大老子业已许卿,当复相欺耶?”见其从者数百人,皆长二尺许,乌衣军服,赤油为志。祐家击鼓祷祀,诸鬼闻鼓声,皆应节起舞,振袖,飒飒有声。祐将为设酒食,辞曰:“不须。”因复起去,谓祐曰:“病在人体中,如火,当以水解之。”因取一杯水,发被灌之。又曰:“为卿留赤笔十余枝,在荐下,可与人,使簪之,出入辟恶灾,举事皆无恙。”因道曰:“王甲、李乙,吾皆与之。”遂执祐手与辞。
时祐得安眠,夜中忽觉,乃呼左右,令开被:“神以水灌我,将大沾濡。”开被而信有水,在上被之下,下被之上,不浸,如露之在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