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公当年大小也是个风云人物,学校里面没有人不认识我,走哪都有人喊程哥。”
林念初故意使坏:“上厕所也有人喊?多尴尬呀!”
程砚眉头一挑:“那更要喊我哥了,因为我比他们都,大。”
林念初:“……”
程砚牵起了唇角,痞坏一笑:“你还能不知道?”
林念初红了脸,第一次遇到了比蒋艾桐还能搞黄色的人:“流氓!”
程砚伸出手,轻轻地捏了捏她的脸颊:“媳fù儿不就是用来耍流氓的么?”
“滚!”林念初打开了他的手,“都要当爹了,一点也不正经。”
程砚笑着回:“我只在你面前不正经。”
林念初嗔了他一眼:“除了打篮球,你那个时候就没别的爱好了?”
程砚一本正经:“学习。”
林念初:“???”
你他妈敷衍我也敷衍的认真一些好么?
程砚看出了她的怀疑,斩钉截铁道:“你别不信,哥当年是真学霸。”
林念初:“我长这么大还真没遇到过拿学习当爱好的人。”
程砚沉默片刻,最终选择实话实话:“也不是拿学习当爱好,就是享受那种会当凌绝顶的感觉。”
换句话来说,就是享受那种走到哪都被人奉若神明的、装逼的、感觉。
这就是典型的中二少年。
林念初一脸嫌弃地点评:“真能得瑟。”
程砚也承认,笑着回:“那个时候是挺得瑟。”人类基本上都有一个共xìng,那就是越活越觉得过去的自己是个傻逼,他现在就是这么个感觉,“也不知道为什么,自我感觉特别良好,走路都带风,时时刻刻都在装逼,校服从没好好穿过,不是故意把一条裤腿褊起来就是把两条袖子捋上去,书包也不好好背,从来是单肩挎着,反正就是怎么能吸引教导主任的注意怎么来。”
“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