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出领一条手臂在伤口附近捋了捋,费了好大得劲才从伤口里挤出两三滴血液。
血液已经不是正常的暗红色,而是有些发紫。
我张嘴想要询问刘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刘叔却摆了摆手:“不要急,你再好好看。”
一大块肉往外翻还不出血,这已经是一件让人很难接受的事情了,但听刘叔的意思,好像还有比这更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
我艰难的吞咽了一
口吐沫,低头再看手臂上的伤口。
当我盯着自己手臂上的伤口看了一分钟之后,我嗷呜一声就从凳子上弹了起来。
刚刚被刘叔用匕首划开一道口子的伤口竟然再一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愈合!
这这这……我还是人吗?
我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当我回过神之后低头再看手臂的时候,竟然再也找不到了那条伤口,手臂上竟然光洁无比,别说是伤口了,就连一点划痕都没有!
我不是金刚狼,没有那种不管受到什么伤害都能自动治愈的能力,我身上的伤口又是怎么会自己愈合的?
我感觉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都要崩溃了,双眼无神的一屁股就跌坐在了凳子上,好久都没能缓过劲儿来。
刘叔十几二拍了拍我的脸,阴沉着脸说道:
“你也看到了,你的身体已经和正常人不一样快了,这都是你隔壁的那个老头儿的杰作!
如果按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你就会跟前面三个守墓人一样稀里糊涂的死去,然后你的阳寿就会加到那个老头儿的身上。”
刘叔微微眯眼,压低声音吐出最后一句话:“有了你的牺牲,他最少也能再多活五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