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了新家,自然要带着小舞去周围的邻居家串串门,以免往后发生一些不必要的误会。
凌云给小舞买新家,花了一金魂币,返利得来十金魂币。
现在的他,也算是圣魂村里的小财主了。
所以,既然要去串门,肯定得买下看到过眼的礼物,挨家去送送。
“小舞姐,给邻居们买些礼物,你觉得怎么样?”
凌云又开始套路小舞,只要她答应,那礼物让她挑,自己当个付钱的提款机就行。这样又能赚一大笔返利。
“不行!咱们人生地不熟,万一再碰上坏人怎么办!”小舞连想都没想,直接就拒绝了。
有了上次木屋被烧的惨痛经历,她现在对除了凌云以外的人类,敌意很深,防备心也很重。
凌云自然清楚小舞的心思,因此依旧软言相劝道:“小舞姐,你不去拜访他们,才反而更有可能会被惦记上。
你想想,咱们就两个屁大点的小孩子,家里又没大人,如果不提前与周围邻居熟悉熟悉,以后真遇到事情,找谁帮忙去?”
小舞听的皱起了秀眉,心底里也觉得凌云说的有道理。
“那好吧。”
“买什么呢?”
“我建议肉和酒。”
出了定居的小院,两个小家伙一路来到了市集。
小舞负责挑选,她心里对钱也没什么概念,不管老板报什么价,想也不想就让凌云付钱。
半个小时下来。凌云手里拎着的东西变多了,系统背包里的银币数量也是成倍的增长。
按照这个刷钱的速度,马上他就要成为百金户了。
到时候,去套路唐三他爹,还不手到擒来。
心底这样打算,两人已经买好东西,挨家挨户的给送了过去。
一些邻居小孩,见小舞生的可爱,都跟着她的屁股而后,吵吵嚷嚷的要她带队去村外玩耍。而凌云则每每都像个小大人般,跟这些孩子的家长客套寒暄,收获满满的赞叹。
“陈大娘,你就放心吧,小宝跟着我去没事。晚些我会送回来的。”
“哎,谢谢你啊小凌云!”
石屋门口的陈大娘,和颜悦色的挥手道别。
“凌云,我是跟小舞姐来的,你可别想让我认大哥!”
三岁半的里昂,撅着屁股,兴冲冲跟在小舞的身后。
在凌云看过来时,他还很没品的扮了个鬼脸,惹的小舞娇笑连连,顿时觉得这个人类小孩,看上去也没有想象当中的那么可恶。
“唉我这个暴脾气。”凌云哭笑不得的从兜里拿出几颗上好的奶糖,在几个穿开裆裤的孩子面前,炫耀道:“看见没,哥哥手里有糖!”
“除了里昂,你们都领了回去吧!”
“凌云哥,快给我一个!”
“我也要!”
几个流着鼻涕小鬼,争先恐后的围着凌云抢夺。
若不是他买的奶糖够多,哪里经得起这帮红了眼的小“土匪”一人抓一把。
等他们拿完奶糖,再次看向凌云的眼神里,就有了些跟之前不同的色彩。
显然,这是好感度爆棚的表象。
“滚蛋了。”凌云朝他们挥了挥手。
“再见凌云哥!”
“下次再来找我玩呀!”
……
看着一个个满载离去的同伴,里昂惨兮兮的走到凌云的面前,哭丧着脸道:“大哥,为啥给他们不给我啊!”
小舞呵呵笑道:“因为他想收你做小弟呀!”
凌云闻言,不由多看了小舞两眼,没想到这个小粉兔子的智商,比同龄人要高这么多。不愧是十万年魂兽。
“你的骨气呢,小里昂?”
“刚才还说是跟着小舞姐来的,现在怎么转脸就喊大哥了?”凌云表情玩味道。
听完。
里昂的小脸红的跟猴屁股一样,赧颜道:“我刚才那不是傻嘛,要知道你有这么多糖,当我爹都行!”
“……”
“……”
小舞一脸的无语,对人类幼崽又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好收买!
原来人类也有单纯的时候,她内心感叹,伸手揉了揉里昂的脑袋道:“小傻瓜,姐姐答应让他多给你一些奶糖,补补脑子。”
凌云捧腹大笑,不断从兜里掏出奶糖,塞进了里昂的怀里,“爹就算了,以后啊,我就认你这个小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