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想到李长沛的话儿,觉得自己似乎又钻了牛角尖儿,让乐宸离自己又远了,便急忙道:“其实我告诉陛下也不是不可以,但还是希望陛下自己寻出来,方有成就感。”
“朕不愿要甚成就感,老了玩不动。”乐宸傲娇。
宋金笑道:“你可真是让我没办法!”
乐宸挑眉,一脸嘚瑟。
宋金俯身,吹散了那些儿黑红色的花瓣儿。
乐宸微微震惊,但也在预料之中:“果然是蓝蔻。”
乐宸问:“为何?”
宋金耸耸肩:“有目共睹。”
乐宸不语。
蓝蔻不论从胆识、沉着冷静还是智谋来看,都适合当一个君主,而且她还美丽。只不过因为经验不足,还是比较幼稚的——大概是因为生活的环境较好,又没有和宋汤、宋作一样的锻炼机会。
乐宸觉得,如果蓝蔻有她和宋金的经历,肯定不同凡响,至少不会是现在这个默默无闻的状态。
但乐宸也不得不承认:这也算是李太后教得好,如果不是李太后,蓝蔻早就被充氏变成了废柴,倒是如今她是汴京中女子的典范,和当年的李太后一般。
既然已经选定了蓝蔻,乐宸就要为蓝蔻铺路儿,把会威胁到她的隐患统统清除。
乐宸想了想,对于蓝蔻的威胁,除了来自亲生父亲、大哥和小弟以外,还有叔叔和姑姑以及静侯,都不是什么好惹的。
乐宸想到就头大。
乐宸决定先从静侯下手儿。
她对外宣称自己病了要养病,其实已经偷溜出去,带着宋金和澜华卫去了突厥。
静侯正在突厥做皮革生意,他发现了商机:突厥的皮革不错,甚至比蒙州还要好,他去突厥那里以低价进购原料,去蒙州用低廉劳动力加工,再贩卖到汴京给贵族们,可以赚翻天。
当然,静侯不会这么乖乖做生意,去了突厥,山高皇帝远的,突厥的法律体系又不完善,静侯在那里走私走得很开心,而且还大肆从事黄赌毒事业,把本来就不堪一击的突厥搞得更是岌岌可危。
突厥人民虽然没有什么政治谋略,但也不傻,威胁到国计民生的事情,他们还是不会做的。
于是乎,宋锦就华丽丽地成为了突厥的头号通缉犯,还成为了突厥黑道杀手的重金悬赏对象。
现在宋锦不敢回国,也不敢呆在突厥,正在满世界乱窜。
乐宸需要去展示她的爱,让静侯回来,暂且为她所用。
静侯会乖乖听话吗?
如果能保住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会的,至于以后怎样,还要看静候有没有机会翻身以及蓝蔻的个人魅力。
乐宸带着宋金来到蒙州边境,宋金一直在吐槽:“好好儿的汴京不呆,非得跑到这儿来受苦儿,我真不知陛下的心中是如何想的。”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春风不度玉门关’,多好的景色,你难道不想看看?”乐宸问。
“不想。”宋金斩钉截铁地拒绝。
乐宸啧道:“果然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
宋金回怼:“陛下食!”
乐宸白了他一眼:“所以朕才能取而代之!孟子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才是根本。都没有实际丈量过,怎知风土人情?”
“我看陛下是在汴京呆得憋闷,借故出来走的;否则在汴京,让澜华卫发个诏令儿,三弟便乖乖回来了,还需要这般大动干戈?”宋金啃着光饼,一脸儿怨念。
“你就懒死算!”乐宸懒得搭理他,自顾自眺望窗外。
半晌,乐宸回复:“阿金所言甚是!此处天干物燥,朕觉得一鼻子灰不说,皮肤都要皲裂了,可怜朕之冰肌玉骨!不如我等即刻返程?”
宋金无语:“来都来了,三弟也在路上,你何必折腾?是嫌人力、物力耗费不多?”
乐宸不满:“说不来的也是你,说留下的也是你。男人千面——宁肯相信这世上有鬼,也不能信男人那张破嘴!”
宋金看着乐宸扭回去的背影,十分无辜。
他怎么了他?
不多时,索如龙来报:“静侯来了。”
乐宸看去,和宋金不约而同地捧腹大笑。
这静侯许久不见,变得又黑又瘦,穿着破破烂烂的蒙古袍子,手持秃了的符节,背着大行囊,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哪里闹灾荒逃难来的。
宋锦一脸儿不悦和尴尬:“莫要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