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不禁愣了愣,不好意思地推辞道,“那个……我还要去看小漪呢,等一下再去看萝丝好不好?”
金莲心中诧异,看小漪?难不成阿诚还没有哄回那个中国女人吗?看他着急上火的样子,肯定是刚才的离间计有了成效,两人应该是大吵了一架。想到这,她的嘴角便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阴险,然后苦苦哀求道,“阿诚,萝丝正在闹情绪呢,你先帮帮我好不好?”
“这个……”小哥看着她,心里开始犹豫起来,如果不及时去找小漪的话,她跑到哪里都不知道了!但是金莲爱女心切,现在又用一种可怜而又期待的眼神看着他,真的是太令人纠结了!
“阿诚,不瞒你说,萝丝的爸爸从来都是对我们娘俩爱理不理的,萝丝出了事以后他也没有来看一眼,我们孤儿寡母现在能依靠的人就只有你了!萝丝都伤成这样了,你就这么狠心抛下她不理吗?”金莲说着,眼睛又变得泪汪汪的了。
小哥对女人的眼泪天生没有抵抗力,最后还是心软下来,跟着金莲来到了病房。
然而萝丝早就睡着了,右侧的小腿也打上了石膏,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长长的眼睫毛在空气中微微地翕动。她安静的时候,的确像个小天使。
一个护士向他们走过来,轻声说道,“总裁,金莲女士,萝丝已经吃了大半碗鸡蛋羹和一碗蔬菜汤,刚刚吃完药,已经睡下了。现在她的情况很稳定,就让她好好休息吧!”
小哥不禁郁闷,金莲不是说萝丝吃不惯医院的营养餐吗?怎么听起来胃口却很好的样子?而且不吵不闹的,看起来也很乖啊!他和萝丝也就见过几次,这个小孩又是什么时候这么依恋自己了?他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但又说不上来。
金莲狠狠地瞪着护士离去的身影,怎么早不说晚不说,偏偏在阿诚来的时候说!她担忧地看着小哥疑惑的神色,急忙解释道,“是这样的,护士一开始拿的是米粥,萝丝向来是吃不惯的,可能是后来换的鸡蛋羹合她的胃口,所以才会吃得这么香的。早知道,我也去厨房蒸一碗鸡蛋羹了!”
“你说萝丝吃不惯米粥?可是刚才你煮的不就是米粥吗?”小哥立刻想到了刚才泼洒在地上的青菜粥,皱起了眉头。
“哦,这个嘛……这个是因为萝丝她一般的粥不喝,要喝的话就只肯喝我煮的粥!唉,都是我平时惯坏她了,搞得她的口味这么刁!”金莲不自然地揪着衣角,后背出了一身冷汗。
小哥看着她紧张的神情,勉强笑了笑,“原来是这样啊!”心里却奇怪,当年让她给自己做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煎鸡蛋盖饭,她都能把鸡蛋和米饭弄得跟木炭似的。按照她这种手残的情况来看,就算结了婚生了孩子,也不可能把粥煮得比专业大厨还好喝吧?
“可不是嘛!当年我给你做饭的时候,还把鸡蛋都煎糊了!但是当有了萝丝以后,说来也奇怪,我好像一夜之间就开窍了似的,做的东西也变得好吃起来!”金莲继续追加解释,含情脉脉地望着小哥。
小哥最怕的就是她这种暧昧的眼神了,于是把脸转过一边,极其不自然地咳了两声,“咳咳,金莲,既然萝丝已经睡了,那我就呆会儿再来看她吧!”说完抬腿就走。
“哎,阿诚,你的眼角怎么突然有了一道伤疤啊?以前好像是没有的吧?”金莲急忙拉住他,然后用手抚上了他的右眼角。
小哥往后退了两步,避开她的肢体接触,“不小心被东西刮到的。”
金莲刚才的动作,不由得让他回想起和小漪再次相遇的情景,她一下子就发现了他眼角的伤疤,还自责不已地哭得梨花带雨。但是金莲作为他的初恋女友,按理说对这种事情是最敏感的,但是却过了这么久才发现,而且还十分不确定的样子。
两相对比之下,他不由得怀疑他当年的青春是不是被狗吃了?金莲这个女人,真的有爱过他哪怕一分吗?
“是什么东西呀,害你伤得这么严重?”金莲继续盯着他的伤疤,担心地问道。
小哥神情复杂地看了金莲一眼,越来越觉得她就像一瓶变质的牛奶,虽然表面还维持着最初的光鲜,但是里面早已酸臭腐败。只有走近的人,才能闻到那种腐朽的味道。他无所谓地挥了挥手,“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现在问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句话细听之下就知道隐藏着许多深意,只不过,不知道是说给金莲听的,还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金莲的眼睛掠过一丝惶恐,不禁着急起来,“当然有意义了!那些美好的回忆都是不可取代的,过去的点点滴滴,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