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修宇闻言也陷入了思考。夏繁星的优点吗?他好像真的从来没有留意过。
一直以来,他都是带着后悔,带着对孟潞的愧疚,带着对夏惜阳的恨意去面对她。从没留意过她的一举一动。
结婚时她央求了好久,想要自己设计婚房,他同意了。之后只是随意得住了进去,甚至也没有留意居家设计所表现的意义。
就像是“厌屋及乌”,与夏繁星有关的一切,他都没有留意过。
那么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她记忆加深的呢?
好像是从夏惜阳死的时候吧,也可能更早一点,从她提出离婚那一刻起。
原本关于她的记忆都是不痛不痒,可是突然之间,这个女人就长刺了一般开始和他针锋相对。
程修宇突然想起来,若说她的优点,自己倒也有个记忆,在天羽办公室的那个中午,她素面朝天,竟让自己一时难以把持……
林朗柯看着程修宇陷入思考,突然一阵大笑:“没发现更好!没发现更好!这样你才能尽快和她离婚,我才有机会嘛!”说着愉快的将啤酒一饮而尽。
屋内,陆清清正打算去阳台透透气,听到二人的谈话,一时闪身躲在了门后。
程修宇说完:“自高中以来,追你的女孩也很多,为什么偏偏要等一个已婚女人?”
“人呐,总会对自己不曾拥有的东西垂涎。你看我,成天嘻嘻哈哈乐观奔放,如果再找一个和我一样嘻嘻哈哈的女朋友倒也可以让快乐翻倍,但是对我来说嘛,和我一样的性格倒是失去了几分神秘感、诱惑力。你看,繁星的好闺蜜,陆清清就是这样的女孩子,善良,乐观,耿直又大方。可以说是个十分好女孩了。可是就是不够神秘。”
“结婚过日子,可不是玩游戏,要什么神秘。”
“我说的神秘,是那种可以把家变得很温暖,很整洁,可以让人不自觉的放缓心情,让人抛下忧虑,变得安心舒适的能力。”
程修宇皱了皱眉头:“这个?我不懂。”
林朗柯哈哈大笑:“你要是懂了,我就真没机会了。赶紧离吧离吧,对你,对繁星,对我,都有好处。哈哈哈哈,一箭三雕啊。”
门后的陆清清,颤抖着留下两行清泪。
陆清清擦了擦眼泪,装出一副有急事的样子,跟大家告了别。
出了别墅,终于再也控制不住,眼泪夺眶而出。
这算什么?还没告白就被拒绝了吗?为什么要这么碰巧,就让自己听到……为什么要拿我和夏繁星作比较……
若论学识,样貌,成就,性格,自己哪一点比夏繁星差呢?明明自己才是毕业后靠自己双手打下一片天地的女子,而夏繁星,不过是出生于富贵人家的娇小姐。
说她有让家里变得温馨的能力吗?自己当然比不过她了。
在自己毕业为工作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她已经被自家公司的司机接回去,公司职位任选了。
在自己在新职位处处摸索小心试错的时候,她已经在下班时间报了园艺插花班。
在自己为不擅长的案子处处碰壁四处奔波的时候,她已经一边做着瑜伽一边研习厨艺了。
这样从不为生计生活发愁的小姐,自己拿什么和人家比?
至于林朗柯多次提到的金鱼……自己一个四处漂泊三天两出差的人,自己有时候都忙得吃不到饭的人,又怎么可能能养得活呢……
可是啊,如果,如果自己也能有夏繁星那样的家境,也能有即使整个月整年也不出门都有进账源源不断的公司股份,自己会做得比她差吗?
就因为出身,仅此一项。她夏繁星天生就是红花而自己永远都是绿叶。
大学时,每每有男生对夏繁星死缠烂打,总是自己出面帮她摆平。那时的自己还傻傻的洋洋得意,以为自己不会被烂桃花纠缠,以为自己是更高品味的层次。现在回想起来这种想法是多么幼稚,多么的傻。
可是现在,连自己这么多年来唯一看上的男子,都是满脑子只有她!
陆清清一边走一边流泪,她是坐了林朗柯的车过来的,刚才又拒绝了林朗柯送她回去,现在只能一个人往公交站走。
脚下的新鞋子竟然磨的脚疼……这也是为了见林朗柯特意选择搭配的……呵,多么愚蠢可笑……
突然,侧面一只手伸了过来,手里拿着一张纸巾。陆清清抬头一看,竟是孟潞。
一家客人稀少的咖啡厅里,孟潞和陆清清相对而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