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小珍在路上还说了很多事情,但有一点,却让我难过。她说我应该去找灵芳,像其他谈恋爱的人一样,甚至应该发生一些事情。我反驳说,灵芳不是那样的人。但她说,女孩子都一样,甚至比男孩子还需要。
不管是否喜欢灵芳,我都认为她是非常乖的女孩子,绝对容许不了我去抱她之类过分的事情发生。
尽管如此,那天晚上我还是失眠了。因为我想起了一些事情。
还在高一的寒假,老胡从平凉回来,说中专学校里到处都是谈恋爱的,晚上在阴暗角落里亲亲我我,甚至去学校外边开房同居。
我说学生怎么能如此肮脏呢?跟社会上的人一样。老胡说其实也没什么,双方都开心嘛。我不以为然,我认为那是上了中专之后没了追求的表现。
但还有更让我无法忍受的事情。也是那个寒假,快过春节时,我到乡上去买菜,碰巧遇到初中同学杨弘。他在兰州摆了摊子,找了个同样在兰州打工的秦安女孩结了婚。问起徐珍珍,说估计也结婚了吧。毕业之后谈了一阵子,遇到生活琐事,大家合不来也就分手了。
杨弘也跟我说起杨春贵的一些事情。杨春贵到二中第一学期没读完就退学,因为实在读不进去。家里有的是钱,便给他买了出租车去开。这家伙不好好赚钱,却买了相机,找二中一些女生去野外拍写真。
“那家伙老是骗人家女孩子去车上乱稿。”
杨弘说了这么一句话,接着说:“灵芳也在二中吧?杨春贵其实很喜欢灵芳。”
我真的不敢想像,杨春贵会不会也用出租车带着灵芳去野外,然后露出野兽的本性说:我带你回去也可以,但你必须答应我。
灵芳不会的!
我一直这样安慰自己,包括那个周末的晚上。但第二天,我决定给她写封简短的信。
“吴灵芳同学:最近学习还好吧?既然上了高中,就要好好学习考大学!”
周日的下午和小珍一起回学校,我让她把纸条给灵芳。小珍说这是初中同学的玩法,你直接到二中去,我晚上给你约出去,你们到葫芦河边去散步。她是近视,你还可以扶着她抱着她。小珍说完嘿嘿嘿地笑,我却笑不出来。
到了去二中的交叉路口,我确实有点想去小珍宿舍的冲动。是的,我应该去看看灵芳。小珍说灵芳现在比初中还要漂亮,是绝对的美人,不知道究竟美到什么程度了呢?
我在矛盾中挪动着脚步,却听见一声刺耳的急刹车声音。我猛的转头,才发现从马路侧面开出一辆出租车,几乎就撞到了我。
我瞥了一眼,赶紧快走几步,直怪自己走神差点出了车祸。
但我脑子忽然浮现出一个熟悉的面孔:杨春贵!
我猛回头,那出租车已经疾驰而去,连车牌号都没看见。
说实话,我有点自卑。一元钱的三轮车都坐不起,要走两小时的山路上学。我想灵芳应该也是这样吧。如果杨春贵送她回家,然后又接她上学呢?
到一中时天都快黑了,老孙做好了土豆丝,和我分享了从家里拿来的饼子。正吃着,他却问道:“有心事?”
我抬头看他,忽然想起,原来自己正在吃饭。是的,我的心早飞到二中去了。灵芳也住这样的宿舍吗?也和我们一样做土豆丝?吃面条只拿盐做调料?
“家里没事吧?”老孙继续问道。
“没有。初中的一个女同学有了消息。”
“吴灵芳啊?在二中吧?晚上去找她好了。”
我没说什么,继续低头吃自己的土豆丝。
“还是别去了。”老孙抬头笑笑接着说:“以学习为重吧。你不适合边学习边恋爱。还有两年,考上大学,什么都好说。考不上,什么都完蛋。”
我又何尝不知道呢?我有点怨恨小珍,要不是她告诉我灵芳的消息,我怎么会冲动到给她写信呢?
算了,还是继续自己的学习。吃完饭,我拿了书本去教室。灵芳的音容笑貌又会从书本中跳出来,并且有一个声音很清晰的跟自己说:“你其实一直没忘记她!”
我是个读书很专心的人,集中不了精力,我宁可不去读。于是到操场去走走。
我之前也一个人来操场散步,想着北京的天空,会和秦安有什么不同。但那天晚上,我却看到很多情侣。也许之前就有了,而自己没有去注意吧。但那天晚上,我清楚的知道,高中毕竟是高中,即使灵芳和别人在夜晚约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