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二月正是这样的好时节。温嗒嗒的东风终于战胜了不忍离去的寒风,霓裳坐在马车上,挑起车窗的帘子,外面的景色已经比来的时候更多姿多彩了。春花春树春风,无不生机盎然的呈现在眼前。
古朴的小镇,青砖铺就的街道,吆喝的小贩,热气腾腾的路边小吃摊,没有安平街的繁华,却多了更些市井人气。霓裳心情大好,不住的往外瞧着。
啪的一声,霓裳摸着脑袋转过头,看着慕云微笑的摇着纸扇,“别看了,咱们到了前面客栈落脚,再出来闲逛。”
“真的吗?我还以为咱们要一直坐在马车里向前进呢。”霓裳开心的说道。
“你当我是那么无趣的人吗?在外走商,最重要的是考察当地的风俗人情。”说罢,提起长袍,跳下马车。
霓裳紧跟着走出马车的木门,见慕云单手伸出,欲扶她,当下递去手,借力灵巧的往地上一跳。
“悦来客栈。”霓裳看着眼前的客栈,想到那句悦来客栈是古代最大的连锁酒店了,噗嗤一声笑出来。
“又傻笑。”慕云说罢,合扇又是一拍。
“挨~”霓裳低头一躲,“打不着。”做了个鬼脸,就向客栈里走去。
慕云心情大好,哈哈一笑也跟随其后。
店中的小二眼尖赶紧走出来,肩上搭着块抹布。
“打尖还是住店?”霓裳探头跟小二说道,这句是店小二的经典必说台词啊。说的店小二张嘴在那里,一时愣住了。
“不必理会她。我们住店,三间上房,先来桌酒菜。”慕云跟着说道,拉着被别人看做神经病的霓裳挑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
霓裳吐吐舌头,看来古代人是不懂这种幽默的,自己还是收敛点,不然真被别人当成神经病抓起来,不过不知道古代有没有精神病诊所呢。霓裳一手拿一支筷子,戳着下巴想到。
“在想什么呢?”慕云问道。
“肯定在想待会去逛什么吧。”信和插嘴笑嘻嘻的说道。
“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霓裳白了一眼,信和笑嘻嘻的也不与她计较,“我当然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了,这个是个人都能想到嘛。”
霓裳张口就要争辩,却被慕云拦道,“好了,菜来了,咱们快吃。你不是一直只喊饿吗?”
信和见状说道,“公子您跟云裳姑娘先吃。我去瞧瞧通叔的马车挺好了没有。”说罢,离了桌去。
“唉。你不吃饭啊,我刚才跟你开玩笑的。”霓裳忙说道。
“没事,我们先吃。”慕云拦住霓裳。
霓裳嘟囔着往嘴里夹了块糖醋鱼,“呸呸,这是什么啊?这么酸,还带着点苦味,还不如我做的好吃。”霓裳皱着眉头说道。
“有那么难吃嘛。”慕云夹了一口,瞬间皱着眉头,不过他是斯文的将其放在碗里,倒了杯茶漱口。说道,“出门在外,这种小镇,就将就将就吧。也不是特别难入口。”
霓裳一想也对,现在的食物美味自然不提,穿越过来也是穿金戴银吃香的喝辣的,便不与之计较,又夹起一块清炒藕片,谁知入口都是硬的。霓裳丢下筷子,对慕云说道,“别吃了,这种菜想吃下次我给你做。我刚才看到外头有卖小吃的,咱们还是出去吃吧。”
说罢,拉着慕云就往外走。慕云手上一热,就被霓裳拉离了坐席,不由自主的跟着她走了出去。那手上的温热是从掌心暖到心房的,多少年前也有这种温暖的感觉,那还是孩提时代,没有忧愁,不识人心,而如今,早已被那冰冷的世界冰冷了自己。
热闹的街市因为下午快接近黄昏的时候,人群变得稀疏起来。这个时代的人严格尊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面摊,“老板,来两碗面。”霓裳喊道。
“稍等。”四五十岁的面摊老板爽快的抓起一把面扔进沸水中。
慕云皱眉看着油腻腻的桌子,低声问道,“这地方能吃嘛。”
霓裳拿着筷子盯着老板的面锅,根据她的经验,越是街边小摊越好吃,因为都是平常人吃惯的味食,人家既然敢给南来北往的人吃,那必然是有技术的,不像那些酒店里,味道就跟高高在上的招牌一样耐人寻味,不过这是排除了那些真正有技术的实力的酒楼。对着慕云眨眨眼睛,“你尝尝就知道了。”
“来喽,热腾腾的的阳春面。”老板利落的端上两碗面,白白的苗条上撒着绿绿的葱花,一清二白的眼色看着爽利的许多。
慕云看着大口大口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