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或者她能稍微变一变,也是很极品。当初我知道了她在杨林那边的处境,答应帮她,除了真的有好处之外。我其实怀疑过,我是不是心里觉得,她这样的女人不该被杨林那样的猪拱?
我得承认,如果她的性格和庞丽颖差不多,我肯定会追她。
对的,我喜欢庞丽颖的性格,就像轻风细雨,时时刻刻让你感觉生活充满了希望,充满了乐趣,充满了幸福。
反看凌诗诗,总让你气愤,让你咆哮,让你厌烦生活,甚至对生活绝望。
想着想着,凌诗诗睡的很踏实了,抓住我衣服的手放了开来。
我轻轻放下她,给她换了敷额头的衣服,继续去摆字母。等弄好,看看太阳的高度,已经中午,晒到我有点晕。关键是饿吧,明知道没有东西吃,我还四周去找,神经病一样。
或许内心始终保持着希望,真能让奇迹出现吧。我找着找着,竟然在山头最角落的树边看见一大片野萝卜。我拔了十多根起来,每一根有两根手指大,但就两寸长,体积很小,白白的,肥肥的,看上去令人大流口水。
当然,我没吃过这东西,不知什么味。
把野萝卜抱回去,坐在凌诗诗身旁能遮阳的地方,我挑了一根,擦干净,放进嘴里咬。
下一秒,我想吐。
太难吃了,苦,涩,辣,渣。
什么东西?
想丢掉,但没舍得,现在这处境,这可是唯一的食物,丢掉意味着死,还丢不丢?
突然发现,食物很可贵。
老话说得对,有些东西真是要用的时候才方恨少,想想自己平常的浪费,真他妈的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