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宫溟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是早晨六点多钟了,她找了半天却没有找到纸笔,不知道红衣那丫头是用什么抄《冥典》的,还是根本就没抄。
去便利店买了纸笔,北宫溟把她需要的草药清单写上,之后看时间还早,便走回住处打开电脑。
打开网页,一个几乎占据了半个屏幕的新闻跳了出来——北宫家族三日后举行宴会,神秘三小姐北宫茗现身!
没错,北宫溟其实并不是北宫三小姐,只是名字同音罢了,那些误会的她也懒得去解释,而且她现在这个身体,正是和北宫三小姐北宫茗做了交易复制过来的。那些个流传出去的三小姐所做的那些事迹,实际上都是北宫溟干的。
北宫茗把身体的复制权卖给了她,那她也没有义务去解释那些个对她来说毫无影响的误会,没打着北宫家族的名号去招摇撞骗已经算是有职业道德了。
沉重的“吱嘎”声响起,古宅的大门被从外面被缓缓打开,红衣进来看到北宫溟坐在沙发上,暗道不妙。
“红衣,你那十遍《冥典》抄完了?”北宫溟问道,露出的笑容却让红衣不寒而栗。
“没,没有……溟姐姐……”红衣结结巴巴地想找点借口,却想不出要说什么好。
红衣可怜巴巴地看着北宫溟,北宫溟却丝毫不为所动,“看来带你去游乐场玩的时间要推迟到下个月了。”
这个结果对于红衣来说异常残酷,不过她除了装可怜之外丝毫不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毕竟那个鱼唇的人类和溟姐姐的接触比较多,自己为溟姐姐把把关也是义不容辞的!
北宫溟并没有问红衣把顾南风怎么样了,在她心中,红衣虽然是个孩子,但也是个已经死了几百年的孩子,她相信红衣有自己的分寸。
与此同时,顾南风坐在车里无聊地刷着手机。从昏厥中醒来之后就发现自己躺在车里,身上别说伤痕,就连一丝一毫的疼痛都感觉不到,顾南风这才知道,自己又被红衣摆了一道。
看着浏览器首页占了几乎一半的新闻,顾南风下意识地把手伸入口袋,摸到了一张硬邦邦的邀请函。早在一个星期以前他就收到了北宫家族的邀请函,是以快递方式寄送的,他收到了一个特别大的包裹,还以为是炸弹,结果打开一看里面只有一张小小的卡片。
当时他并没有在意,因为北宫家族与顾氏虽然有些生意上的往来,但也是极小的一部分,他去不去都没有关系,所以直接把卡片放在了口袋里,直到现在才想起来。
原来顾南风是不想去凑这个热闹的,但是现在,看到“神秘三小姐北宫茗现身”这句话时,他犹豫了。
他的理智告诉自己不应该与捉鬼师有过多的交集,但是他的内心深处又极其渴望与北宫溟再一次相见,最终,顾南风的内心战胜了理智。
为了使自己看上去更英俊潇洒一些,顾南风直接把车开到了全城最奢侈的品牌服装店,“这件,这件,还有这件,都给我包起来。”顾南风毫不心疼地花出去了一百万软妹币。
也幸好早晨没有什么人,不然肯定会有人看到这辆车头上沾满血迹的车然后报警。顾南风终于想起来这辆车上面还有血迹,于是把车放在了顾氏名下的一家洗车店里,顺便再从顾氏名下的车行中提了一辆法拉利。
顾南风:有钱,任性!
一想到三天之后就可以见到北宫溟了,顾南风觉得非常开心,可惜他是个面瘫,开心也笑不出来,不过今天公司里所有的员工都能感受到他们总裁大人的喜悦,有些女员工就开始八卦,总裁大人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虽然冷面总裁看起来非常不好相处,但是架不住人家长得帅啊,个别女员工怀着一颗少女心,盼望着什么时候自己能把这座冰山融化。
八卦的力量是伟大的,仅仅一个上午,总裁有女朋友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公司,女员工们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偏偏当事人一点也不知道,还期待着三天后的宴会。
其实顾南风也不清楚为什么,只是觉得北宫溟对于他有着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可能是因为她救过自己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