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松手,当时于占奎就急眼了。不由分说上去就便那黄皮子的尾巴撕了下来,那黄皮子根本不是他对手,被他追了三天三夜,从吉林追到了哈尔滨。
后来听说连黄三太爷都被惊动了,追到了老黄家的地盘儿,这老仙硬是硬闯黄堂,在人家地头上把这个黄皮子给撕了!
野仙当中向来以力量为尊,干不过人家没办法,从那以后,老黄家的人听见于占奎三个字都绕道走!
我擦,这狼叔,看着挺有性格啊,因为一句话就要命,牛逼!
听我这么说,胡大海点了点头,说道:
“确实,这位老仙给我的感觉就是个精神病,因为不算五大家族之中,所以就算是胡三太爷的面子都不给!”
后来,我也从不少野仙的口中听到,在野仙当中有“三不惹”。
这三位,见到他们一定要绕道走!
头一位,姓朱,叫朱封天,是一个成了气候的蜘蛛精,至少修炼七百多年,都快修成魔了,这位绝对不能惹。
第二位,就是这于占奎,野狼成精,当年只身闯黄堂,单手撕黄仙一战成名,在七十二族群当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听说还送个绰号,叫“于半疯”。
第三位,那就是五族当中老偏执狂,成天没事儿自己跟自己尾巴下棋的常天庆,这老爷子似乎跟五族之中也十分的特立独行,除了胡三太爷,谁的面子都不给。
听胡大海说完以后,我看了看手表,已经快到十一点多了,胡大海也对我说:
“赶紧回家收拾收拾,明天一早就赶紧出发吧。”
我点了点头,说完,他便带着胡家子弟转身要走。可是刚走出两步,他又转回身来说道:
“诶对了,去的时候别忘了买点儿猪头肉,烧鸡,烤鸭啥的,求人办事儿,咋地不还得表示表示!”
那当然了,唐僧取经还得准备“人事”呢,何况我找一个妖精办事儿了!
我答应了以后,他们便化作一阵妖风消失了,而我则是回到了家中,收拾好了应用之物和铜钱剑,我便赶紧上床准备休息,以预备明天的龙湾河之行。
要说到这姑庙山,其实我还真挺熟悉的,巧了,我老家就是那里,但是我却没听说过那边儿有成了气候的狼!
当然,据胡大海所说,于占奎以前还真不在姑庙山龙湾河套,这老爷子似乎对追杀很感兴趣,不过不知道他这次追杀的是谁,听说那被追杀的对象停留在龙湾河套附近一带,他便也停在了那边。
由于我家有亲戚在姑庙山住,所以第二天一大早我吃过早饭以后便跟家里人说去亲戚家拜年,家里人也没多想,便让我去了。
坐上了去姑庙山的大客,我一路都在想,这几年我到底是怎么过来的,自打我见鬼拜师以后,我的生活跟正常人比起来,就没有一丁点儿一样的地方。
各位看看啊,你说我还有啥没见过?
鬼!那不用说了,各种类型的见的也差不多了!
仙!五族昨天见个了齐全,兄弟我现在不也是去找那个野狼成精的野仙吗!
神!大年三十儿晚上见到了灶王爷和灶王奶奶。
魔!魔树多罗木,这位都是公元前的老前辈了……
唉,从高二到现在,我似乎没过过一天正常人的日子,曾几何时,我看着电影,心里对那些身怀异术的人无比的向往。
希望着能有像他们一样的身手,一样的能力,救万民于水火之中,成为那受所有人崇拜敬仰的救世主可是如今,兄弟我确实身上有着普通人没有的能力,但是我付出的代价却是我平静的生活。
现在我只想能回到以前那种平凡甚至无聊的日子,想到这里我苦笑了一下,人这种东西,向来都是不知道珍惜,只有失去了才知道曾经拥有的可贵。而现在,我也终于知道了,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即便是那些电影里的英雄也一样。
只不过我曾经只是注意到他们的辉煌和荣耀,却没有注意到他们付出的代价和牺牲。
胡思乱想着,我到了地方,从车上下来,我拎着早已买好的猪头肉,白酒便向那山里走去。
这边我还算是有些印象,因为以前小的时候,每年暑假我妈都会带我回老家溜达,而那个时候,我便和住在这里的孩子们一起玩耍,如今已经过去十多年了,童年时的玩伴早已成年,有的工作,有的成家了,听说有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没有人清理积雪的山里,雪厚的吓人,走几步都快没过膝盖了。
我凭着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