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下车后看见了那个下水道,我看了一下这附近的地形,我又回想了一下发现死者头部的那条河,上游应该是别的地方,而这个下水道的管道应该是通往距离这里不远的莫家镇。
可是那里是管道,凶手不会从管道抛尸,但是他极有可能是住在那里,因为那条河的上游就是莫家镇,因为已经半个月了,前几天还下过雨,所以已经看不到任何人的脚印了。
也没有车轮碾压的痕迹,所以这里已经没有线索可寻了,我们上了车回到了李哥工作的地方,讨论起了这个案子,李哥认为凶手并不是莫家镇的,因为那里就算有代步车。
也要行驶半个小时,如果是夜里抛尸,那么连杀人在抛尸,大概需要四个小时的时间,那么凶手就要从十点开始杀人,然后午夜两点左右的时候准备抛尸,所以这期间应该会很匆忙。
凶手根本来不及准备别的,可是我并不认同李哥的说法,我认为凶手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别的事情,因为在没有杀害死者的时候他就已经计划好了一切,所以抛尸只是他杀人的行为。
而其他的准备都是在事先已经准备好了,所以他有足够的时间,如果真的是我说的这样,那么他一定是提前策划了很久了,预谋了这一场残忍的杀人碎尸案,所以我认为我的推测没有错。
李哥看了看大家,他们都没有说话,比较相信我说的话,李哥也默认了,他说道“既然凶手极有可能是一个卖肉的,那么死者工作的烧烤店一定是认识他的。”
那家烧烤店一般去进货都是死者和她的老板一起去,所以极有可能那个卖肉的看上了死者,对她起了歹心,所以才把死者杀害了,如果要是这样想,那么距离找到凶手已经尽在咫尺了。
我们分了两组,一组去莫家镇,而我和李哥这一组去烧烤店,问一问那个卖肉的住在什么地方,随后我们上了车,很快就来到了烧烤店,那个老板一看见我们就很纳闷心想怎么又来了。
那天不是已经问过了吗,可是这次来不是为了死者本人的事情,而是凶手,李哥问道“你们店里的烤肉都是有固定的货源吗,能不能把他家的地址告诉我。”
那个老板拿了一张纸,把地址写了上去,我们拿着这个地址来到了市场的一家猪肉摊,没想到那个卖猪肉的真的在这里,我看了一下他手里的砍刀,和杀害死者的差不多一摸一样。
但是现在已经半个月了,如果在那把刀上检测血液反应和DNA已经不行了,但是我有证据,因为当时法医在死者的嘴里发现了毛发,我看这个人胳膊上全都是黑色的汗毛。
一定是死者咬下来的,我假装请他喝水,李哥把他带回去审问,终于在他唾液里检测出了和死者嘴里毛发的DNA一致,这回他再也不能狡辩了,经过李哥的询问才知道,原来他看上了死者,可是死者没有看上他,嫌弃他是卖肉的,所以他一气之下,就把她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