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兰妹妹。”夏欢欢冲正在勾着头写什么的朱凤兰叫了一声。
凤兰抬头看见夏欢欢和正在放东西的高志峰,开心地叫道:“好一阵子没有看到你们了哈!”
这话就有点暧昧了。好象她和高志峰有什么关系一样。“他是他,我是我,我是来开房的。”
“噢,你是和志峰哥来开房的。”凤兰诡笑着歪曲着夏欢欢的话。
“跟屁虫找打是不是?”高志峰扬了扬手。
凤兰俊俏的瓜子脸往上一扬,“你打呀。”
看着她美丽俊俏的脸,高志峰才舍不得打呢,从小到大都把她宠成亲妹子了。
“不敢吧,哼,欢欢姐,你要是不和志峰哥住开什么房呀,上次不就是跟我一起住的吗?”朱凤兰笑嘻嘻地说道。
“那可不好,都变成了每次来找你就是为了沾便宜一样。”
“谁叫你是我姐呢,再说就见外了。志峰哥你带她去我房间。”凤兰把钥匙扔给高志峰。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俏皮地冲他眨了一下。高志峰知道她在笑话自己,才懒得理她。
从凤兰那出来高志峰就直接回了家,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思考着自己的未来。现在该分配的都分配了,自己的分配一直挂着也不能老这样天天等着啊。如果政府挂到地老,难道我还要等到天荒?算了,还是去打工吧。
想明白了,也睡不着。于是干脆坐起来给刘雪琴写起信来。还有几天就开学了,估摸着开学她就能收到。信中他表达了对她疯狂的思念和对现实世界的无奈。同时也告诉她,自己不日即将南下深圳,去闯一翻天地出来。并告诉她等自己一二年,自己一定会做一个对爱负责任的男人。
信,写了不少字。可能还有几个泪点,这时候的高志峰既是一个男人又不是一个男人。一会儿雄心万丈,一会儿又极度的自卑。每次看到父亲那无奈的表情,而自己一个男子汉却天天坐在家里啃老,这让他感觉到自己就是个窝窝囊囊的废物。
从房间里出来,妈妈已经把晚饭做好了,高志峰用饭盒打好了饭给哥哥送去。自己则去了凤兰的招待所,烂眼和刀疤已经整好了酒菜,反正现在高志峰是无业者,他们已经是小老板,不吃他们的吃谁的。
夏欢欢也感觉到很开心,自从认识了高志峰现在在县城落脚不但不用花钱,还能混个好吃好喝。
而高志峰是烂眼和刀疤的铁哥们,只要高志峰肯出来,吃吃喝喝都是小事。关键就怕那小子闭关清修。就象读书那会儿,大家正混得风云四起,他突然来一句,我要读书了,这半年你们谁也别理我。大伙听了他的话都觉得好笑,也没当回事,心里都在想,我们不找你,到时你还忍不住来找我们呢。
至于你高志峰想读书,你来得及不?哥几个都是倒数十名以内。
可是让他们大跌眼镜的是他不但做到了不来找他们,而且居然真的考上了中专,成了国家干部,要知道班上五十个人就考了两个大专两个中专。
一个流氓学生考上了,这在当时是具有轰动效应的,一直到现在他都是潋城反面人物学好的典型。所以哥几个谁都不服,就服高志峰这小子能文能武。
吃完饭喝好酒,高志峰就提议出去散散步,买些鱼丝和红薯干什么的,托夏欢欢送给恩师吴伯涛。哥俩都很理解,因为他们三个人都受恩于此人,也都是被此人驯服。于是就开始凑份子,再添些烟酒。
轮到说一起去买,烂眼和刀疤就是打死也不愿去,都说你和嫂子去就行了。高志峰倒是吹胡子瞪眼叫他们别瞎说。可无奈夏欢欢都已经和他们混熟了,人家都不反对,他也不好去撕他们的嘴,倒是凤兰好象不太高兴这个称呼,他觉得夏欢欢有点配不上志峰哥。
走在大街上,夏欢欢的长发如云如瀑,侧面的脸形青春而又有点妖媚,身材苗条而不失丰润的感觉,挺拔的前胸更显诱人的魅力。
“好看吗?”夏欢欢一甩长发,飞眼电了高志峰一眼。她一直知道高志峰在偷偷地看自己。
高志峰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但两人有了下午的事,他也就不那么难为情了。“很好看。”
“那我嫁给你吧。”夏欢欢眼睛定定地望着高志峰。
“我也很想娶呀,可是我现在连工作都没有,自己都养不活,怎么可以结婚。再说这两天我就出去打工了。”高志峰悲观地望着前方。
“这都不是理由,我不在乎你有没有工作。打工也可以结婚,只是见面的时间少一点。”夏欢欢轻轻地去挽他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