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停下了。
他是第一个下的公交车,他看见红头发、小胡子、然后还有两个年龄较大的家伙也跟着下了车,一个脸上带疤,另一个是个跛脚,这才是车上河南帮的全部。他有些为自己能在车上控制情绪而感到高兴,也为自己理智的下车而觉得正确,混战中突然窜出两个帮凶可不是好事。但他没想到那个娇小的女子居然在最后也跟着下了车。
“你疯了!明知道危险还要赶来凑热闹。”他有些感到气恼,一把将她拉了过来:“不是叫你别来吗?”
“我得跟着你。”女子回答得很坚定:“我不能让他们把你打死!”
常闻哲拉着她钻进了九弯胡同,后面跟着那四个家伙。他们也喜欢他这样的选择,胡同里没有警察和警车,只有那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爱看热闹却又袖手旁观的京城人。
“你知道这很危险,我自己都没把握。”他黑沉着脸有些埋怨:“你完全没有必要趟这趟浑水,小姐,遇到这种事,躲得越远越好。”
“你说过我是你老婆。”她紧紧的抓住他的手:“我得跟着你。”
“那是骗他们的。”他有些急了:“我以为他们会手下留情。”
“可我当真了。”那女子很固执,说话的声音很大,明显的想让跟在他们身后的那四个家伙听见:“我得看着自己的老公。”
常闻哲站住了,京城的胡同里很幽静,梧桐树叶被温暖的阳光照得透亮,一个清洁工摇着铃铛从不宽的胡同里骑着清洁车过去了,在第四个转弯处有家不大的烟酒店,胡同的路边有几个老人在闲聊,有一桌麻将刚打完,洗牌的哗哗声很响。
“小姐,你听我说。”常闻哲将那个娇小而固执的女子搂进怀里,这次他能感觉到她是心甘情愿的,很投入、很放松的。他在对她私语:“我没有把握打败他们,如果我被打倒在地,第一要记住的就是:快跑!跑得越快越好!跑得越远越好!”
“报警吧。”她的眼圈有些湿润、声音也有些颤抖:“他们可有四个人,你是打不过他们的,老公,别打了。”
“妈的!”那个红头发的家伙不耐烦了:“有话等我们说完了,你们回家再说!”
“那就这样了。”常闻哲叹了口气,推开她,告诉她:“你既然承认是我的老婆,那就听老公的话,站在墙角去!”
女子顺从的转过身走向墙角,常闻哲就看见了她那范思哲白色长裤后面粘着的那些糊状的黏液,也就明白这个女子为什么惊恐万状、为什么会扑进一个陌生男人的怀里、为什么会对他寻求保护、产生依赖。他的怒火猛地升腾起来、熊熊燃烧着。他原想只是稍稍教训一下这帮流氓就拍屁股走人,但现在他改变了计划,隐藏在心底深处的暴虐和野蛮像火山般地爆发,他清楚的知道这是那四个河南帮的悲哀。
于是,九弯胡同的所有在场的人,包括那个烟酒店的老板、还有那个清洁工、闲聊的老人和打麻将的男女都在那个晴朗的上午,免费观看了一场惊心动魄、干净利落、不超过三分钟的血腥屠杀。根据在场的目击者七嘴八舌的讲述,警察拼凑的画面是这样的:
那个长得很帅的高个子青年把女朋友推到墙边,抓住小胡子猛刺过来的尖刀,顺势刺进了脸上带疤的那个男人的腹部;然后小胡子又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手被一只铁掌死死的捏住,居然将自己的尖刀插进了自己的右胸;那个帅哥躲过了红头发劈头盖脸的一刀,那是一把雪亮的砍刀,然后他就被帅哥狠狠的打了一拳,有老人证实,“那个帅小伙肯定练过拳脚功夫,而且功夫了得,”所有的人都听见了红头发发出的那声撕心裂肺的痛苦的叫声;也几乎就在同时,那个跛脚的男人被帅哥一脚狠狠地踢到一堵红砖墙上,然后重重的摔了下来,警察在那堵墙上看到了飞溅的血迹。
“最后,那个帅哥就拉起那个站在一旁发抖的女朋友跑得无影无踪了。”所有的人都这么对警察说:“一句话也没说。”
常闻哲拉着那个女子飞快的跑着,据李嫣然事后回忆,他拉着她的手臂,跑得很快、轻盈极了、腾云驾雾似的。她永远记得那个场景,事过许多年以后,李嫣然还是找机会拉着常闻哲到过这个地方。已经开始拆迁了,胡同里到处都是断壁残墙,还能看到那个烟酒店的招牌。她含情脉脉的对他说:“老公,能拉着我再跑一次吗?”
“回家去!”在九弯胡同的另一端的路口把那个女子塞进一辆出租车上,常闻哲对女子喊道:“回去洗个澡、换身衣服、睡上一觉、把这一切都忘掉!”
“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