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安全的前提下,要化费很多的钱来进行改造装修。如果租期太短,收回成本都难。
第二个条件,租金在前三年不涨价,第四年开始,每年涨5万元,但到70万元封顶,再不进行上涨。
第三个条件,租金半年一付,这主要是陈峰手上还没有50万元,如果都付了房租,那接下来的装修就没有钱了,毕竟房子还没有卖出去。
市工贸公司本来是不肯一次性签订十年租赁合同,但看到陈峰坚决的态度,如果不妥协,怕他到时不租了,就勉强同意了。
这处房子空关着,时不时地还要派人去照看一下,防止有人破门去里面居住或堆放东西。市工贸公司烦不胜烦,最希望有人能租用去。
为什么要一次性签订十年的合同?陈峰还是上次租用高档服装店时的想法,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店面租金肯定是要往上涨。
签订了十年的租赁合同,可以保障租金不会疯涨,从而能保证休闲店的利润。再说这是国有的资产,不怕有人到时耍赖。
如果只签订了三年或五年的租赁合同,到时万一租金上涨过快,陈峰要么选择交纳高额租金,要么选择退出。
这样休闲店可能刚刚开始很好的赢利,就要承受上涨的房租或者退出,再选择其它地方。
果不其然,在休闲会所开业的第五年,店面租金开始疯涨,几乎以50%的幅度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