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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下客 > 谁杀死了秦帝国 > 分章完结阅读13

分章完结阅读13

盾的积极意义的,用心也算良好。525txt.com而且他让老百姓用秦朝崇尚的上等颜色——黑色裹头,而不用低贱的颜色(譬如绿色),也是看重老百姓的。

但陈胜本人并不是黔首。“黔首”就是戴头巾族,是和戴冠族区分的,为了劳动的时候方便。戴着冠的人去刨地,似乎很不雅。但陈胜却是戴冠族。我们知道,古人行加冠礼的时候要起一个字,陈胜就是字“涉”。这说明他绝不是个普通农民,而是属于戴冠族来的。有字是个很不容易的事情,连刘邦当时都没有字呢!陈胜和项羽这样的世族子弟一样,都有字,至少他应属于城市平民层次。

事实上,史书上说陈胜是阳城人,会写字(“陈胜王”,写在鱼腹书中,这恐怕只能他自己写,不能找人代写,除非活腻歪了),队伍到了陈城以后,城里名流有张耳、陈余,“陈胜生平数闻张耳陈余贤,未尝见,见即大喜”。陈胜能够数闻张、陈之名,而且能够跟张、陈在内的这些城中名流、豪杰、官吏应酬接谈,可见他更像是城里出身,而不是乡下人。

《史记》上说,陈胜“少时尝与人佣耕”。学者们根据“佣耕”两字,就说起了陈胜是农民,领导了农民大起义。其实非也!“尝”这个字,恰恰说明他“少时”以后就不再为人佣耕了。这恰恰说明他不是长期专业农民,否则就不会用“尝”字。合理的推测是,陈胜这个城里人,字“涉”,家道败落了,由于不小心把自己混得很穷,在窘急之下,就出城去给人种地打工。

当时的田野,出城以后,靠着城墙根就有,叫做“负郭之田”,田主往往是城里人(譬如洛阳人苏秦就曾经自叹没有“负郭之田”)。这些田主需要雇人佣耕,陈胜去那里打工一段时期,好比去麦当劳打工一样顺理成章。

但是陈胜一个戴冠族,发现自己却和一帮戴头巾族,混在一起,捏着锄头把劳动,心情的郁闷可以想象。所以他才在田间休息的时候,怅恨甚久,越想越不是味儿,发出了“苟富贵、毋相忘”的自我宽慰和愁叹——如果我未来富贵了,我不会忘了你们这帮的!

别人于是讥笑陈胜说:“你是个给人打工佣耕的,能有啥富贵耶?”

陈胜笑了一下,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他的同伙说:“哦,什么意思啊?你不要发傻了,还是请你先把粪筐装满粪吧。”

(注:能发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样有文采的话,恐怕也不是一个农民。当然你可以说这是司马迁做了文学加工了的,但是如果司马迁把这个人物陈胜定位为一个农民,他会让笔下的人物这么说话吗?如果司马迁把陈胜定位为一个壮年以后是个豪杰,让他笔下人物这么说话,也就顺理成章了)

陈胜怀着所谓鸿鹄之志,对于权位一直渴求寄望,在结束了“少时尝与人佣耕”的经历以后,他开始了自己的奋斗。经过史料失载的一些奋斗,他最终混得不错,在地方上有了一点点影响,担任了“屯长”这样的职务。“屯长”是战国和秦汉时代的军队里的常设的中下级军官,商鞅的书里提到百将屯长,而《后汉书·百官志》云:“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屯长比大将军低三级,俸禄级别是比二百石,而县令是三百至六百石(万户以下的县,万户以上的县是六百至千石)。他有自己的徒属,而且从后面的事情推测,他交游广泛,“故人”甚多。

当时的官吏也是要服一定时间的兵役的,叫做“吏推从军”,到了军队以后,担任相应级别的军官。

种种迹象表明,陈胜在成年以后的社会履历早已不是一个农民角色。如果你觉得我的上述推测实在是匪夷所思,那我也没有办法。都怪司马迁没有在《陈涉世家》中把陈胜壮年以后的经历多交代一下。后来陈胜一起佣耕过的农友,来找陈胜时,都被陈胜杀了,因为这帮人说了陈胜以前曾种地的事。那可见,陈胜一直是一个官吏的形象出身在当时的起义队伍里,如果他一直是农民,何以会有此。

汉朝大臣晁错,自从《汉武大帝》开播以后,似乎越来越有人缘了。晁错曾经论述过秦王朝的两大军事项目:北攻匈奴,南扫闽粤。晁错说:匈奴所生活的北方,天冷得简直灭绝人性,树皮厚的达到三寸,冰雪积累深可六尺,胡人也皮肤厚,鸟兽也穿着厚厚的毛皮大衣,非常耐寒。而闽粤一带呢,又热得贼死,鸟兽没有什么毛,人也薄薄的皮儿,所以耐热。可是,秦王朝的戍卒不服水土,不是打仗时被人擒杀,就是戍守时病死边境。往前线运送给养的民众,更是倒仆于道路。所以,当时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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