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少年”已经开始杀人了,很像是为赏金而杀人。kakawx.com
张华:“雄儿任气侠,声盖少年场。借友行报怨,杀人租市旁。吴刀鸣手中,利剑严秋霜。”这是有偿杀人,替人报仇。
如果你觉得诗人神经都不太正常,说话不可信。那我们看司马迁是怎么描述这些“少年”的。
《史记》中描述了当时“少年”的日常生活方式,司马迁说:“(燕赵间)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借交报仇,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骛者。”他们劫人掘坟,私自铸币,光干违法的事,他们这么做的根本目的,“其实皆为财用耳”——都是为了弄钱。他们不但盗牛盗马盗公物,甚至连皇帝宗庙里的祭器都敢盗,而且当时可盗的东西比现在还多一种,就是盗墓。《西京杂记》:“无赖少年游猎,国内冢藏,一皆发掘。”
总之,“少年”是一个令人叹息的群族啊。他们往往从事一种低级卑贱的正式职业或者干脆没有正式职业,主要兴趣在于违法犯禁,以此养生。
可是为什么诗人们常要作诗歌咏他们呢?
呵呵,因为这些“少年”重义好勇,性格叛逆,狂放纵逸,这些风格,均带有一定游侠味道,引得李白、杜甫这些不会打架但是羡慕打架的人,忍不住要歌咏他们。特别是太平时期、和谐社会的人,更有可能要追念那种逝去的“力”的东西。故而有了《少年行》那些诗。吴宇森大哥拍黑社会老大的《英雄本色》,得到持久欢迎,也是如此吧。
纸上读来美好的东西,现实中其实是肮脏和恐怖的。对于这些“少年”,人们实际上又怕又恨,政府也常常“集中警力开展严厉打击”,下面这段文章,是汉朝政府打击“少年”的实录:
“永始、元延间,长安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赇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丸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墓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鼓不绝。
“尹赏至,修治长安狱,穿地方深各数丈,致令辟为郭,以大石覆其口,名为虎穴。乃部户曹掾史,与乡吏、亭长、里正、父老、伍人,杂举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无市籍商贩作务,而鲜衣凶服被铠持刀兵者,悉籍记之,得数百人。赏一朝会长安吏,车数百辆,分行收捕,皆劾以为通行饮食群盗。赏亲阅,见十置一,其余尽以次内虎穴中,百人为辈,覆以大石。数日一发视,皆相枕藉死,亲属号哭,道路皆欷。长安中歌之曰:‘安所求子死?桓东少年场。生时谅不谨,枯骨后何葬?’”
如果你不愿看古文,我来给你翻译。先是背景描述:长安的“闾里少年”们杀人抢劫,导致受害的死伤者横于道路,警报(“鼓”)之声连连不断,治安形势非常严峻。
于是,政府受不了了。“警民开始联合出击”,开展“抓捕行动”:
长安县令,名字叫尹赏,发动各级官吏和民众,让大家揭发检举所有穿着奇装异服、携带武器箭甲的“轻薄少年恶子”,并且造了个巨大的虎穴。然后派出数百辆警车,分头抓捕。把捕到的几百名“少年恶子”,每十个里释放一个,其余全塞进虎穴里,用大石头堵住出口。几天以后,打开一看,死者一个挨一个地相枕。亲属前来领取尸体,见此惨状,号哭之声震天。从此,亡命之徒屁滚尿流,不敢偷看长安一眼。
这确实做到了“出手要快,步调要齐,声势要大,打击要准”!
这些少年,未必是被社会残酷剥削和迫害的穷苦之人。如果你研究一下现在电视上报道的各种犯罪分子的身份背景(譬如行骗的,打劫的,办假证的,黑恶势力),发现他们都并不是赤贫的人,而是不安分守己者,有野心,有一定能力,不想走常规路,想不劳而获者,想少付出而过奢靡生活的。古代的少年也是如此,他们多数不应当是被社会剥削得活不下去的平民或农民。这种人的存在,可以说是由基因决定的,不管社会多么美好,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如果社会不能给他们提供自我成功的发展机遇的话。
和汉朝一样,秦朝的地方官吏,也是打击“少年”的。《史记》说“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意思是,函谷关以东郡县的官吏,都曾经让“少年”们吃了苦头,对“少年”们这些社会不安分的犯禁分子进行打击。
譬如范阳县令就“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以至于出现当外面的诸侯徇地到范阳的时候,城中“少年皆争杀君,下武信君”(少年们都争着要刺杀范阳县令,下城投降诸侯武信君)。由此推测,老范肯定曾经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