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让他先来我这个,你也不吃亏啊!”
罗贯中谄笑道:“师父所言极是!”
兰陵笑笑生(《金瓶梅》)点头附和:“某虽然是来打酱油的,但某支持施先生的意见!”
凌濛初(《二拍》)见风使舵:“施先生应为魁首!”
蒲松龄(《聊斋志异》)沉默不语,曹雪芹和高鹗蹲在地上画圈圈,二人眉来眼去;吴敬梓(《儒林外史》)之流自知吵不过他们,干脆勾肩搭背扎金花去了。niaoshuw.com
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施耐庵以最多的支持者胜出。
白月生渐渐感觉到气氛的诡异。这帮老头虽然神叨叨的,虽然像极了神经病,但当施耐庵对他说出下面这些话,他已经尿急无比了:“白公子,你在北宋时的转世之身为梁山第一百零六位头领白日鼠白胜,因为中风死早了,死于高俅发迹之日。现在,你便可以回到北宋,附身于白胜身上,助宋江聚齐一百零八人,再助宋江受朝廷招安,随其南征北战,然后病死于凯旋途中。白胜病死之日,也就是你回到现在之时。切记,一定要按历史轨迹分毫不差来走白胜该走的路,不然的话,你将永世不得超生。反之,你将富贵万代,名显万代,你将来的转世亦将荣耀无尽!时间不早了,白公子及时启程吧!”
此时此刻,白月生即便再当他们是神经病,也由不得他半信半疑了:“劳驾,厕所在哪儿?”
“在你睁眼的地方!”罗贯中扬起手,在白月生后脑上轻轻一拍,白月生就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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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南街大爷[ top ]
[更新时间] 2012-01-09 09:57:42 [字数] 3111
北宋,徽宗朝,初夏。
万籁俱寂。
沉睡的郓城县笼罩在银色的月光下。
南街口,一个瘦小的身影拖着疲累的身躯,缓缓前行。
他穿着一件棕色的褂子,这件褂子的颜色本是蓝色的,但因为常年不沾水,他又对它始终如一,不离不弃,就算睡觉都要让它充当被子的角色,它便自然而然成了现在这种颜色。他脚上趿拉着一双露着八个脚趾的布鞋,第九个脚趾随着他每行一步,便调皮地往外露一露头,怕是再过几天,第九个脚趾也就能脱离那老布的束缚,也能够享受上清新的空气了;便是这双布鞋的鞋底,也十有三四早已告别了他的脚底板。
他的脸上蒙着一层厚厚的油腻,浑身散发出数年没洗过澡的异常气味,长长的头发从不需要发簪——他也没有发簪——便很自觉地三五百缕拧结在一起,远远瞧去,就好像大姑娘的花式辫子一般,颇为有趣。
这副尊容行走在南街宽阔的街道上,好在是深夜,街上没人,这条街便任由他来去。其实,即便是大白天,这条街也是任由他来去的。只要他一出现,人们无不远远地掩鼻退让,给他腾出一条宽宽敞敞足以畅行三辆马车的道路,他便在这道路中间晃荡而去,晃荡而来,虽没有人给他铜锣开道,亦没有人用大轿子抬着他,但爱说玩笑话的人总是会发出一些议论,说他行过这条街时的做派,简直让县太老爷都要嫉妒三分。
县太老爷唯一不嫉妒他的,怕只有他的容貌了。
三角眼,八字眉,尖嘴猴腮,似是涂满着黄油的那张脸,其真实颜色谁都没见过。但有人猜测,其本来颜色肯定不如那黄油色,不然他怎么就不舍得把那层油稍稍洗一洗呢?
他在南街上已经行走了一年有余,具体的时间是四百一十二天——这个数字,他并不清楚,是别人掐着指头一天一天背地里算出来的。别人之所以对他如此关心,是因为别人总是在乞求上天,乞求这位爷赶紧离开南街吧!
当然,并非每个人都不喜欢他。拐过南街,有一条死胡同,胡同尽头有一所破败的院子,院子里有一群人,他们还是非常乐意跟他来往的。这群人相互之间并非亲戚,也谈不上朋友,他们之所以聚在这所院子里,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这个爱好,也是南街的这位大爷唯一的爱好。
骰子。
南街大爷隔三差五总会去那里光顾一次,每次去的时候,他就像一个出征的将军,身上最少也带着十两银子,多的时候甚至带过三百二十九两去豪赌。但他每次出来的时候,总是一个铜板都带不回来,每一次的模样也总是像极了打了败仗的光杆将军。至于他这些银子的来源,没有人去追究,也没有人舍得去追究,但大家或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