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瑞达姆看着远去的斯宾塞,一把推开身边的士官。有一张沙发,冷色绸缎,原本是德里一家的东西,现在连同一大块木板一起静置在两颗杉树中间,上面还坐着德里家族某人的半颗屁股。指挥官一脚踢开那团肉球,无力地坐了上去。被他叫做帕帕的小兽凑了过来,悄悄开始享用起来。
“长官...”斥候双手捧着一把军刀,刀柄配有黄铜隔片及乌头型圆头,一条皮革制流苏环已经相当老旧。瑞达姆掩面挥手道,“去做吧,把洞填上。总要这样做的。”斥候犹豫着,果然不出他所料,瑞达姆的脾气再次炸裂,他一把打翻了斥候手中的军刀,破口大骂道:“去啊!听那个狗屎镇长的话,他就是场行走的瘟疫,去填土啊!你们这群没用的混蛋!”
斥候安静地将地面的军刀拾起,立在了沙发座椅旁,加入了挖土的士兵们。帕帕凑到指挥官脚边,舔起了刀鞘,老兵试图稳住呼吸,一阵目眩后,他重重叹了口气,将小兽抱到了大腿上。
这无疑是只奇美拉。它有山羊的头,狮子的鬃毛,狐狸的脸,犬的身体和一对长满羽毛的翅膀,这是只林德龙。看着帕帕嘶哈嘶哈地朝自己吐气,瑞达姆毫无缘由地避开了它的眼睛,直视着不远处正在挥铲掘土的小部队,那铁铲每每落下,好像都是在挖他自己的内脏。他一阵腹痛,剧烈咳嗽起来,斥候抬起脑袋偷瞄了他一眼。
第一起事件发生在大约一周前,死者是一对年轻的本地夫妻,两人他都认识,一人在酒坊做工,另一个是镇东皮革店的女儿,都是好孩子。第二起事件发生在隔天凌晨,这次没有死者,但是有目击者。混蛋斯宾塞以破坏公共安全与蓄意煽动恐慌为由控诉那个老实人散播谣言,当场抓捕了他。第三起事件同样没有死者,但那个大洞制造了一处巨大的裂隙,险些导致海水倒灌,渔民联合工会的头头找到了斯宾塞,要求他给出解释,结果当天工会便不复存在了。
第四次,第五次全都死了人,一次发生在郊外的商路,一整只商队都被屠尽了;另一次发生在磨坊,那东西把风车恒耀斩成了两截。这两次的伤亡人数大概是三十人。最后就是昨天...
瑞达姆越想越心烦,他的手指几乎嵌入了木质扶手中,“他到底在想什么?你到底在想什么?斯宾塞·荷鲁斯?”
两人第一次相识是在战场。斯宾塞这样的当然上不去战场,他是去善后的。内战这时已经基本结束,最后一战就发生在洛丽玛丝,彼时这座城镇还不叫这个名字,且仍是怀尔特帝国的一部分,斯宾塞买下了这座废墟般的城镇,并不知用什么手段赢得了自治权,现在洛丽玛丝完全成了他自家的庭院。他成为名满天下的大富商亦是从这时开始的。
“士兵,你过来。”斯宾塞向瑞达姆朝朝手,后者没看他,用沙哑的嗓子回复道:“我不是士兵。我是...”
“护王铁卫,英姆莱斯王的亲卫骑士,第三突击师团指挥官瑞达姆·范福林上尉。我当然知道你是谁,听说你不想再打仗了?”斯宾塞主动坐到了他对面,递给了他一个华丽的酒壶。
“我不是士兵。也不是什么骑士。不再是了。”瑞达姆接过酒壶,呛鼻的苦艾酒味深得他心。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侍奉王的骑士是没法辞职的,你无伤无疾,更无权决定自己的去留,你的价值是王赋予的,生命和地位也是一样。也就是说你若是离开军队,唯一的结果就是背上逃兵的罪名,还是说即便如此,你也还是要...”
“不想打了。”年轻的指挥官抬头看向商人,一条骇人的伤疤从他的左耳贯穿整张脸,在右侧锁骨留下一个漩涡似的战痕。“我会在这里等,直到负责清理战场的军团到达,我会跟着他们回朝。剩下的就交给王来判定吧,不想战斗的士兵,得到的惩罚却依然是死亡,那我的决定似乎完全没错。”
“我刚买下了这里。顺带一提,我想把这里打造成一个独立的中立贸易城镇,但我需要帮手。我需要一支军队,一支任我迁动,属于新城镇的战斗力。必须要有一个真正的战士来领导这群人。”
“连刀剑都厌恶的男人,如何算得上真正的战士?”
“我需要的是保卫家园的士兵,不是好战的侵略者。你的思想也许不适合现在的怀尔特,但绝对适合崭新的洛丽玛丝。拿起你的军刀,指挥官,你在这里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树荫下的老兵摘下铁盔,灰白的眉毛下是一对哀伤的眼睛,那条横断他脸庞的伤疤依旧具有相当的威慑力,让他在即使失落时也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