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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乱石山

曾经的郑到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在一棵树下听一只红毛老猿上课。!咸_鱼-看+书. `已*发~布-最~新¨章/节.在狼王女儿喀莎的引荐下,郑到混进了这些兽人的社会,并开始学习他们的语言文字,这对郑到来说并不难,他掌握的非常快。

那只老猿很喜欢他,直说他是自己见过最聪明的学生。他确实也没有说错,郑到周围的同学都是些兽人孩子,他们并不喜欢语言文字这些,更多的是在树下相互掐架,展示强壮的肢体。

经过几天的接触观察,郑到已经了解到这些兽人社会的规则。总体来说,这个大部落内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兽人,并不只有狼人一种,而是分有狼部、熊部、虎部及猿部。他们共同生存,相互依赖却又相互竞争。

而这个兽族部落内也分有阶级,大概是强者为王,矮小的兽人无法独自捕猎妖兽的属于奴隶阶级,他们无法享用肉类,只能成为强大兽人的仆人,进行采集果实、帮助整理毛发或者缝制衣物等工作。

稍微强壮一些的兽人可以组合狩猎妖兽他们是战士阶级,他们会上交大部分的肉类,也会分到小部分的肉,他们受到整个部落的尊敬也能拥有自己的仆人,只是需要定期外出冒着生命危险狩猎。

至于最强壮的兽人身高两丈到三丈,他们则是王者阶级,不用狩猎,但遇到厉害的妖兽,或者其它部落的进攻,就需要他们出手抵御,狼王蒙山就属于这个阶级。

但王者阶级仍不是最高的,最高的阶级被他们称为大祭司,大祭司并不常居住在部族中,而是定居在南部一座火山之下,他们是几只山魈兽人,体型并不高大,却无人不畏惧,兽王都需要听从他们的命令。郑到隐约听说,在南边火山之中有神的存在,大祭司就是神的使者。

他们一个部落产出的肉并不是被王者阶级享用了,因为狼王还会时常吃素。他们的肉大部分被这些山魈带到了南边,进贡给了神。郑到有一些猜测,为什么神喜欢吃肉?估计那是一种兽人们无法反抗的强大存在。

郑到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中原来也有存在能威胁到他,凭借现在他的力量,他觉得自己是不畏惧狼王的,但对于南边那位神,他却心里没有底,需要找个机会探探他的真容才好。

红毛老猿搂着郑到的肩膀给他看一块石板,上面用颜料涂着文字,郑到大概看得明白,那石板是他的族谱。+q′s¢b^x\s?.?c,o\m¨往上一直追溯写着一位厉害的角色,白猿王,上面写着他能移山填海无所不能,而他的姓氏“锋猿”正是由此传来。他的名字叫作锋猿·烈火,郑到能感受到这个名字的威风,只不过现在他已经老了,骨架虽然够大,但身上没有什么强壮的肌肉显得很瘦,站起来像根竹竿,头上毛发也十分稀疏。

他这个年纪的兽人在部落中很少见,郑到没见过其它的,他猜测老年的兽人无法为部落作出贡献,分不到食物无法生存自己就消亡了,而这只红毛老猿是个例外,他活了很久有着不俗的阅历,脑子里也有很多的知识,他靠着教授小兽人一些基础的东西,在这里还能混口饭吃。

郑到仔细看这块石板的记录,如果这是真的那白猿王该有多强?移山填海,连元婴修士也做不到吧,小山还好,若是南岳、神剑那样的山脉,那实力也太强了。既然有这样强的祖先,他们这些兽人中又为何没有能匹敌高阶修士的强者呢?

这时喀莎来到树下,她拉过郑到小声道:“这些都是他胡乱写的,我们都不知道,他太老了就喜欢说一些奇怪的话。”

红毛老猿似乎听到了她的声音,他大怒道:“你这小狼崽子,胡乱在背后说些什么?老猴子我就是白猿王的后代,这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呢!这不是我说的,这是传下来的。”

喀莎顶嘴道:“你有见过像山那样高的猴子吗?阿爸是我见过最厉害的,也不能拿得动山,这分明是你自己写的。”

老猴子脸涨红的像屁股,他道:“我当年统领猿部的时候,你阿爸的阿爸还没出生呢,你阿爸又算什么?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崽子!”

喀莎脸也气得通红,她最不能容忍有人诋毁她的父亲,她道:“就算是神也是住在山里的,你有见过他搬山吗?我们都是神创造的,神都做不到,为什么你的祖先能做到?”

红毛老猿的红脸慢慢变紫,仿佛万分无奈,他最终丧气一般低声说到:“傻孩子啊,我曾经在石碑上见过,我们的神是一只白色的狐狸,而非那喷火的怪物。”

“他又在说胡话了,哪有什么石碑,我怎么没见过?”喀莎道。

红毛老猿闭口,转过身去,只留了一个后背给他们。

喀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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