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我帮你洗好了水果。”
陆以柯屁颠屁颠的端个果盘上楼,精致的水晶碗里盛满了各种新鲜的水果,还透着晶莹的水珠。
“老婆,我把你要用的书找出来了。”
陆之瑾从书房找出来几本书,穿着一身舒服的居家服,衬得人身高腿长,青春阳光了不少。
宋时慕这几天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父子俩无微不至的照顾她,陆之瑾成为了她的轮椅,走到哪抱到哪,陆以柯成为了她的移动智能机器人,需要什么说一声,小家伙特别殷勤的去拿。
“那天是林总找到的我,我们是不是应该谢谢人家?”
晚上,宋时慕躺在陆之瑾怀里,忽然想起来那晚的经历,在山里她的手机没有信号,如果不是林浔找过来,她可能要一个人在阴冷的山里待一晚,谁也不知道会不会遇到其他危险。
“嗯,改天请林浔吃顿饭。”
陆之瑾微微拧着眉思索,抛开其他不谈,林浔那晚的确是救了宋时慕,于情于理都应该答谢人家。
周五晚上,一座高档餐厅,包房门被从外面打开,林浔一身水粉色衬衫,搭配卡其色裤子,衬得人明亮有活力,精致的皮质腰带扎在劲瘦的腰间。
“抱歉,陆少,路上堵车来晚了。”
话是这样说,但林浔面上带笑,神情丝毫没有觉得愧疚。
“没事,林总贵人事多。”
陆之瑾没什么表情,微微抬手示意对方坐下,再贴心的扶着宋时慕坐下。
“宋老师脚伤怎么样了?”
“已经康复了,谢谢林总关心。”
“那天多谢林总救了慕慕,我替慕慕敬你一杯。”
陆之瑾端起酒杯,神情有了一丝认真,林浔却岿然不动,胳膊搭在桌上,微眯着眼看对方,表情有一丝微妙。
“我救宋老师是真心而为,不需要谢。”
气氛在一瞬间冷却凝滞,明明是一场平静的饭局,此刻却剑拔弩张,两个人隔空无声对峙。
“阿瑾——”
宋时慕的手轻轻搭在陆之瑾的胳膊上,她没忘了这场饭局是为了答谢对方。
“不管怎样,还是要谢谢那天林总的出现。”宋时慕笑容浅淡,带着疏离的礼貌。
林浔默默看着她,注视良久,一仰头,将手中的红酒一饮而尽,眼角带着自嘲的笑意。
“林总之前认识慕慕吗?”
陆之瑾忽然开口,林浔的态度很耐人寻味,如果是刚认识宋时慕,应该不至于有这么大的情绪波动。
林浔喉结上下滚动,那双上挑的丹凤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忽然垂下头,额前的碎发遮住了神色,自嘲一笑。
“宋时慕,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宋时慕表情有些愣怔,他们曾经认识吗?
她在脑中努力搜索回忆碎片,却一无所获,看着宋时慕空白的表情,林浔咧着嘴无奈的笑了,那双眼里有一闪而过的受伤。
“三年前,在美国。”
宋时慕顺着提示回忆,脑中渐渐有了一点模糊的记忆,表情有一瞬间的恍然。
“是你?”
她记起来了。
三年前的暑假,她去美国游学,在陌生的国度,没有认识的朋友,宋时慕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去学校附近的广场上喂鸽子。
没有课的时候她能坐一下午,对着鸽子诉说自己一天的经历,说出去之后,心里就舒服了许多。
有一天,宋时慕像往常一样,拿着一袋食物去喂鸽子,在她常坐的那把长椅上,却坐着一个陌生的男人,长着亚洲面孔,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凤眼上挑,鼻梁直挺,面容却有点忧郁。
宋时慕没在意,坐在长椅的另一端,从包里拿出粮食,那些鸽子显然已经熟悉了她,看到她过来,都飞到她的脚边,仰着脑袋,睁着圆圆的眼睛等待,发出咕咕的声音。
宋时慕丢在地面一把玉米粒,鸽子立刻低下头抢食,她又抓了一把放在手中,有一只胆子大的小白鸽,飞到她的腿上,低头吃她手心里的食物。
连续几天,这张长椅上都坐着那个沉默不语的男子,两个人默契的各坐一边,一个耐心的喂着鸽子,一个安静的放空自己。
“知道了,我今晚会处理好。”
男人挂断了电话,长叹了一口气,脸色阴郁,情绪低沉,他颓丧的靠在椅子上,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只白皙纤细的手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