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花什么力气,丁俊背包中的违禁品就被发现了,当矮壮的家伙左手抓着一捆现金,右手拎着一具夜视仪,转身向举枪的警官展示时,举枪那家伙的视线可就不由自主的离开了丁俊的脸。
一秒,仅仅一秒就足够了!
丁俊好似猎豹般的瞬间启动,一低头就冲了上去,举枪的警官察觉后直接开火,但子弹却从丁俊的头顶擦了过去,紧接着不等警官他再开第二枪,丁俊的双臂就已经抱住了他的腰,将他整个人顶起来就狠狠的摔到了警车的引擎盖上。
“嘭、啪啪、啊、噗通……”
先把对方摔在引擎盖上,接着当矮壮警官扔下钱和夜视仪,慌张去拔腰间的手枪时,丁俊却抓着身前那家伙的握枪手腕,朝警车上猛磕两下,磕的对方手枪掉落后,这才一只手扯着那家伙的衣领,另一只手攥着他的腰带,将他整个人好像破麻袋一样的砸向了矮壮警官。
立刻两个警官就滚做一团,然后丁俊上去一脚、蹲下一拳,干净利落就打晕了他们,随后才抬起头对着马背上的小毛拉苦笑起来:“真倒霉,咱们接下来的旅程,恐怕又要东躲西藏了。”
“麦克先生你为什么不杀掉他们,这样就没人知道这件事了。”小毛拉虽说年幼,但是因为他成长的环境,遇到事情后本能想出来的解决办法也是充满了残酷、冷血和野蛮的味道。
丁俊突然感觉有必要纠正他这些观念,于是就一边行动一边解释了起来:“毛拉你记住,人的生命是很宝贵的,所以能不杀人最好还是不要杀,你还记得失去家人的感觉吧,别人也一样不想有类似痛苦的经历。”
一提起这个,小毛拉果然是瞬间沉默下来,接着丁俊就把两个警官塞进了后备箱,将自己的背包扔上后车座,狠狠的在马儿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看着它们不满的长嘶一声后,四蹄翻飞的跑向了远方。
车子毕竟要比马儿方便的多,既然是主动送上门来的,那丁俊也不会客气,他让小毛拉坐上副驾驶位置,立即开车就往远处飚去,油箱中的燃料不算太满,但是理想一点估计,应该够他们坚持到下一个镇子了。
八个小时后,丁俊他们把警车扔到了一个隐蔽的位置,借此来延缓官方的调查追踪。
二十个小时后,丁俊他们俩就离开了第二个镇子,这次是拿钱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和一大桶汽油。
差不多四十个小时后,摩托车又被丁俊给抛弃了,两人还换回了最初的那些衣服,改头换面的继续赶路,狡猾的避开了警方的追踪。
在这一路上,丁俊利用碎片时间教了小毛拉不少东西,就凭小家伙的聪明,他在隐匿行踪和伪装前进方面是获益良多,估计用不了多少时间,小毛拉就会变成最最狡猾的小狐狸,谁都休想轻易逮到的那种。
通向里海的路程还在继续,在金马之国这样地广人稀的国度旅行,往往走上两天都不一定能看到人烟,况且在得罪警方之后,丁俊他就不得不把更多精力放到了寻找补给上面,于是一个不小心就把旷野荒原上能够找到的动物给吃了个遍。
终于这种情况开始改变了,因为越是靠近阿什哈巴德,城镇、人口越是密集,当脚下开始出现壁纸的柏油公路时,丁俊就再次改变了赶路的方式,他直接租了辆马车上路,自己则和小毛拉躺在干草堆上,悠闲的望着天空。
进入阿什哈巴德之后,丁俊终于是暂时回归了现代文明,他根据考拉提供的电话号码,透过组织的休眠组成员,拿到了自己和小毛拉的假护照,这么一来剩下的事情可就简单多了,顺顺当当的租车、顺顺当当的上路、顺顺当当的靠近了里海南岸。
有稳定的车子代步,有经得起推敲的身份掩护,几天之后丁俊他俩就抵达了里海海边,随后叫小毛拉瞪大双眼的一幕就降临了。
一个电话之后,完全不顾现在还是大白天,一架水上飞机是大咧咧的降低高度,最后拖着长长的浪线就停在了距离海岸不过百米远的地方,好似一只巨大的水鸟,随着海浪上下起伏。
丁俊租用旁边渔民的小船,一转眼功夫就来到了水上飞机旁边,可是他才刚拉开机舱门,一个字都没来得及说,一道火红色的身影就猛地扑出来,生猛的抱紧丁俊,导致两人是噗通一声就摔进了水中,看的小毛拉都傻了,过了3-4秒才手忙脚乱的拔出了藏在身上的手枪。
“哗啦哗啦……,别开枪,这个是我的朋友!”努力踩水后浮出水面,丁俊首先就看到了一脸紧张的小毛拉和那把手枪,于是就急忙叫嚷起来,而搂住他脖子的考拉却在仍旧没心没肺的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