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目标逃进了一条小巷,我要下车追赶,你从另一端拦截他们。”耳麦男说着就端着MP7下车,飞快往巷子里面冲去,但是他才跑了几步,频道中可就传出了指挥官的严厉警告:“别进巷子,就在外面堵着他,我马上就到。”
“不用担心,这是一条狭窄的单向小巷,他没有能够躲藏的地方,我今天吃定他了。”耳麦男说的没错,这条小巷非常窄,恐怕也就1.5米宽,墙角是搁了不少的杂物,但是人想要藏起来可就难了,况且还是两个人。
不过缺乏实战经验的耳麦男到底还是小看了丁俊,当他深入小巷,端着MP7跨过堆纸壳箱子时,丝毫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头顶。
这么窄的一条巷子,丁俊把手一伸就能触碰到两边的墙壁,于是他就背着蝙蝠爬到6-7米高,然后停在那无声无息的看着耳麦男走到自己脚下,端着冲锋枪、摆出了一个向前的搜索警戒的姿态。
双脚先一步缓缓的并拢,这下两个人将近300斤的重量可就全负担在了丁俊的手臂上,谁知在他脸上却看不到任何吃力的表情,最后双臂往回一缩,丁俊就仿佛锥子一般的往下落去,双脚狠狠的踏在了耳麦男的一侧肩膀上面。
“咯吱”一声,被300斤重量砸到的耳麦男就瘫在地上,一侧肩膀骨骼明显变形,连肋骨都折断了不少,愣是被丁俊给踩成了重伤。
随即蹲在地上的丁俊就把耳麦男的MP7捡起来,又从他耳中掏出耳塞式通讯器,两个备用弹夹和一颗手雷,急匆匆的别到腰上之后,扭头就往巷子口停放的白色货车跑去,刚才居高心下的早看清楚了,这小子是孤身一人追来,结果就变成了丁俊的猎物。
半分钟之后,白色小货车已经调头往另一条街上驶去,丁俊高悬的那颗心总算是咽回了肚子,这次能够从袭击中逃脱,对方轻敌是最大的原因,不过能上车就算是安全了一半,待会找个地方换一个交通工具,那丁俊就有信心挺过这一关了。
但遗憾的是打脸来的太快了,比打脸来的更快的则是一辆猛兽般的大吉普车,丁俊还没来得及给自己扣好安全带,大吉普车就一个急刹车,在大约150米距离外截住了这条路,逼得丁俊只能立刻刹车。
无奈的一扭头,当丁俊望向身后,打算倒车离开大吉普车、离开这条街道时,另一辆面包车也随之出现,在货车后面约50米左右停下来,于是在眨眼之间,丁俊就变成了被困在风箱里面的老鼠。
撞肯定是撞不出去了,当丁俊黑着一张脸,把搁在大腿上的MP7举起来,预备要鱼死网破的时候,从吉普车和面包车上面,陆陆续续的下来5-6个人,喘口气功夫可就把各种枪械纷纷都架了起来。
有突击步枪和冲锋枪也就算了,关键是丁俊借着路灯看到,竟然有个带着黑色头套的家伙,他将一挺M249大菠萝搬出车厢,熟练的架在了后车轮位置,这下子丁俊就不由的苦笑起来,想要蹦跶都没得蹦跶了。
此刻扣动扳机就是宣判自己的死刑,可如果投降的话,兴许还能找到机会逃出来,就好像上次被红尾鹊抓到那样,想到这些丁俊的斗志可就不受控制的动摇起来,他握着MP7一阵犹豫,究竟要不要跟通用机枪正面硬刚?
谁知有人却帮丁俊做出了决定,就在双方对峙的时候,一阵浓雾是凭空出现,并且还快速往丁俊他们的头上笼罩过来。
在沙漠地区扬尘见得多了,即便是紧挨尼罗河的开罗,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次大雾,可是在这个瞬间,一道足有3-4米高,朦朦胧胧的大雾却飞快的移动过来,几乎是刚一现身就把面包车和周围几个武装人员都淹没了。
这大雾绝不是自然形成的,人一旦陷在里面超过5米能见度就归零了,所以面包车旁边那些狗屋的人马可就都慌了,他们是本能的往丁俊这边、往吉普车这边逃来,完全不顾自己已经暴露在了丁俊的枪口之下。
这么好的机会当然不能错过了,丁俊急忙把手中的MP7一抬,正预备先干掉几个跑近的敌人时,突然就看到他们接二连三的摔倒,趴在那一动不动了,吓得丁俊马上就把冲锋枪给撂了下来。
怎么回事?没听见枪声呀!难道是那些雾有什么问题?
丁俊一边猜想,一边可就在货车里面翻找起来,既然这是狗屋的车辆,那里面就很有可能有备用的防毒面具,但是丁俊还没等找几下,突然就在那些尸体被大雾彻底吞噬之前,偶然看到了插在他们后颈部位的刀子,原来这些家伙都是这么死的,难怪无声无息。
可仔细想一想的话,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