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上面的信息林夕又听到了一阵敲门的声音。
“林先生有您的快递!”
听到有自己的快递林夕,疑惑的一批。
话说怎么有人可能给自己邮快递?
脑中的想法像是流水一样飞速滑过,可他的脚步却丝毫不慢的打开门,接过快递小哥手中的箱子。
箱子很沉,一手掂上去满满的分量。
签收的林夕用脚将门关上,看着这个大木箱子,有些疑惑的直接就在院里拆开了。
跟着大木箱子上钉着的木板,用一只手硬生生的抠下来。
随后他就看到了,一套金光闪闪的骑士铠,还有一张纸条。
【今天4点,去鸿福博物馆,那里会有圣骑士团的人来接应,你只需要穿着这一身骑士铠去那里等着就可以!】
看着那金光熠熠,一手摸上去绝对是纯金打造的铠甲,林夕抿了抿嘴。
不得不说,这圣骑士团的人玩的可真花。
但马上就要4点了,他可要赶快。
回到屋里,在怀里揣几个震撼弹闪光弹和手雷,在拿了一颗五阶妖盒作为补充能量的过后,手中握着提灯,腰间挂着血玉,穿着一身金凯。
一位神光熠熠的少年郎,像是出征的将军一般打开了门。
而刚刚回来的林枫原,看见儿子这一身行头,嘴微微张大。
但还不等他说些什么,林夕手就一把接过了,林枫原手中的剑。
“剑借我用一下,这个木剑也能将就着用,你先用木的,我这出去一趟总不能拎把木剑!”
林枫原看了一眼手中的木剑,又看了一眼越跑越远的儿子,不由的拍了拍头。
“这臭小子,这一身行头也太花花了!”
脸色有些苍白的林母,看见自己儿子那一身金凯,嘴角抿了抿。
“臭小子,真是和你以前越来越像了,一样的张扬无度!”
林枫原听到这话脸色一红。
可很快,他的目光就又锁定到了林母的身上。
随后又是一个突如其来的公主抱将其抱在怀里,大步走向自己的房间……
再然后发生些什么,谁又知道,嘿嘿嘿!
林夕现在这一身行头比裸奔来的还让人关注。
没办法,这一身金光闪闪的,要是这都看不见的话,把眼珠子抠了吧。
回头率近乎达到100%的林夕,还得到了好几个女孩子要求签名的要求。
只不过他现在有些忙,就全都谢绝了。
手中的提灯火苗像是永恒不变,大街上明明光亮无比,可林夕手中的提灯上面的火苗却依旧仿佛能照耀人心。
他的家距离鸿福博物馆不算远,仅仅走了几十分钟就到达了地方。
而等他到的时候,他猛然发现鸿福博物馆门口已经站着6位穿着金甲的金骑士了。
“队长,第7位队员来了,我们该走了!”
一头金色长发,头上戴着,一个黄金荆棘冠的,队长,好似金丝缝成的衣摆轻轻甩动。
“赶快,我们很急!”
话落,那领头的队长,就率先走到了一辆路边的超跑内。
而路上整整停了7辆这样的超跑。
每一辆上面都是金碧辉煌,像是黄金铸造,张扬霸气。
可是队长那脸上永远都是冷漠的面容,却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认为他是一个土大款,只觉得他像罗马的皇,万万人之上!
其余几位队员都是和林锡穿着同样的打扮,但是每一位身上的气质都是强横冷漠,哪怕是单凭气息,都会让普通人产生敬畏乃至于臣服的想法!
“姐妹,姐妹,他真的好帅啊,还带着6个仆从,他简直就像是皇帝一样,如果能嫁给他一定会幸福死的!”
“挖槽,这是什么顶级土豪。”
“这人也太离谱了,身上那一身哪怕就是那个1衣摆单凭价值来说不下百万,还有那个车,都是限量款,真正的纯金打造。”
“皇帝一般的存在,哪怕带着6个狗腿子都是那样的帅气逼人!”
鸿福博物馆本身的流量就不小,再加上这7个人,那几乎高调到,要向全世界宣布,我们来了的样子,引来了无数人的惊叹!
而听到那些家伙亲切的称呼为自己狗腿子,林夕真是想骂人。
可是他是一个文明人的,他憋住了。
坐上了属于自己的那辆黄金超跑,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