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的伤不影响运动,刘辰在院子里开始锻炼,一番动作后,让他非常奇怪,身体好像轻了许多,当练习石锁时,二十斤的石锁竟然无物一般。
“难道力气也是附带的?”
刘辰猜的不错,熊王胆,千年参王百年不遇,两样皆是神品,一者清毒去垢,二者固气强身,现在的他已经脱胎换骨。日后百病不侵,活到百岁不成问题。
“奇遇啊,没想到咱也能碰到!”
刘辰愈发惊奇,也格外兴奋,千年参王还有许多,照这样下去以后说不定也能和三国里的一流猛将过过招。想到这里,找来长弓,果然不再趁手,弓力不够用了。
“看来又要换弓了!”
感叹之余,朝着远处树上的山麻雀就是一箭,山麻雀应声而落,让刘辰目瞪口呆。
“不会吧,自己只是随便开了一箭,怎么变得如此精准……不对,好像和以前不同!”
刘辰看着五十米外的那颗桑树,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眼睛,是眼睛!”
刘辰大叫一声,极目向远处望去,视野清晰,仿佛装了一副望远镜。千米之外的景物一清二楚,就连树上的山雀都能看清。
“这是在做梦吗?”
刘辰柔柔眼睛,不相信这是真的。
熊胆还有一个最大的功效就是名目,这是最重要的。
千米外辨别物体其实并不是很神奇,比如东非有一个名为马赛人的民族,其视力可达6.0,要知道普通人正常不过1.0-2.0之间,这些马赛人的视力是正常人的二十倍,有的甚至能看到十公里外的动物,即使是大型动物,也够骇人的了。科学家认为这些马赛人保留着远古人类的体质,因为远古人的拥有和野兽一般的能力,五感极为敏锐,只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过度依赖工具,导致一些机能退化。
熊王胆就是将刘辰休眠的眼睛机能重新激活,现在他的视力可以捕捉千米之内的山雀,大概能够辨别四五公里内的大型事物,虽不及马赛人,但在这大汉朝,恐怕找不出几人来。另外,他得到的不光是远视能力,还有还加强了眼睛的动态视觉,动态视觉就是眼睛观察移动目标时,捕捉影像的能力,这对刘辰的帮助极大,简直就是天赐能力,用弓箭时会越来越精准,可以射中更快更小的目标,将来在战场对敌时还可以迅速捕捉敌人的动作,做出相应的反应。
为了验证这不是做梦,刘辰抄起弓箭,走到林中,惊飞雀群,随即眼睛捕捉到一只山麻雀,此刻麻雀的所有动作轨迹在他眼里清晰异常。
“嗖”的一声,飞箭擦中山雀的翅膀,山雀失去平衡,坠落在地。
“太棒了,以后只要勤加练习,成为一个神射手不再话下!”刘辰激动异常,眼睛和身体的异变让他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信心大增。
既然身上的伤不碍事,刘辰穿好衣服,拿上弓箭短刀,还有斧子,回到昨日与熊王搏杀之地。
熊王的尸体还在,这家伙即使死了还有相当的威慑力,小型动物不敢靠近。周围死了一片苍蝇蚊子,它们都是吸了熊王的血肉,被毒死了。
“可惜了这身肉!”刘辰摇头可惜,熊王经常吃人参,其肉也蕴含精华,价值不会比熊胆差,无奈为了制胜用了太多的毒素,他可不敢冒险,只能放弃。
接下来就是剥皮,这种事经常做,已经熟能生巧,不到不到一个时辰,整张熊皮就被剥了下来,最后刘辰拿起斧子砍下熊王的头颅,算是战利品,离开前将熊王身体用浮土掩埋,免得祸害其他动物。
回到家里将熊皮油脂刮割干净进行硝制,准备送给自己的老师魏桓。熊王头则做成标本,说的高尚点是用来欣赏,其实就是用来炫耀的,这样别人才知道是谁杀了熊王。
标本制作不是太难,第一步就是将外皮剥下硝制,取出脑子,填充碎干料,最后在覆盖外皮,就成了一个标本。
整整忙了一天,才将熊皮初步处理,至于后续的工序就需要专业人士来弄了。
第二天,刘辰背着足有五十斤重的熊皮来到魏家村,魏桓等人看到熊王厚实的不像话的皮毛还有那吓人的爪子全部被惊掉下巴。
“辰儿,这真是老林内那头熊王之皮!”魏桓不可置信道,熊王可是这一带的祸患,几年前魏家曾联合周围里亭出动百人共同围剿,不光没有捕杀熊王,还搭进十余条人命,眼下却被一个少年解决,如何不让他震惊。
刘辰在旁边答道:“捕杀熊王确实不易,还好运气不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