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风上下打量着林越,心中哇凉哇凉的。
小孩长大了,开始有心事瞒着兄弟了。
要不是他机智,还真让林越给骗过去了。
还有,他跟林越可谓是形影不离,这小子是什么时候认识那小美女的。
“林越,”唐风双手搭在林越的肩膀上,双眼直视着他,“我问你,你是什么时候背着兄弟我认识人家的?”
被兄弟这样刨根问底,林越莫名有些不自在。
他挣脱开唐风的手,努力装成一副无比从容的模样,淡淡开口道:“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我跟她是普通的同学关系,你别用你肮脏的思想来猜测我们纯洁的关系!”
“哟哟哟!”
唐风心里是半点都不信林越的鬼话。
就他们刚刚那甜蜜的模样,要是说他俩的心中没点东西,打死他他也不信。
如今林越越是否认,唐风就越想问出个缘由。
毕竟,人都有该死的好奇心。
“林越,你看我信不信。”
“你不信我也没办法。学校最近不是准备百年校庆吗,刚刚那白安晴又是学画画的,校庆的徽章设计就交给她做了。这不就认识了吗?”
林越的话听上去确实是合情合理,最近学校也确实在筹备百年校庆。
这样一来,这理由好像也挺正常的。
但是,以他敏锐的觉察力来看,他还是感觉这两人之间有些不得不说的关系。
但如今,林越那是死鸭子嘴硬,什么也不肯说。
果然,孩子长大了,有事情瞒着爹了。
唐风无奈地摇摇头,搭上林越的肩膀。
“好了,不说了。走,咱俩先去吃饭。”
走在校道里,午日的阳光格外刺眼。一路上,不少行色匆匆的学生正赶往饭堂。更有甚者,在赶去饭堂的路上嘴里还不停念叨着古诗词。
这是独属于学生的青春。
…………
很快,眨眼间便来到了周日。
“嘀嘀嘀!”
一大早,随着闹钟响起,林越不情不愿地睁开双眼。
清晨的阳光洒入屋内,晒得床上的被子暖烘烘的。
突然,林越一个鲤鱼打挺,瞬间从床上蹦了起来。
今天是周日,白安晴要请他吃饭。
想到这,林越脑子里的瞌睡虫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打开衣柜。
白的、黑的、蓝的、格子的、条纹的……
面对周若梅给他买回来的一大堆衣服,看得林越眼花缭乱。
他一件接着一件地扒拉着衣柜里各式各样的衣服。
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一件比较满意的白色T恤。
林越拿起T恤来到镜子前比划。
他仔细观察着自己在镜子中的形象。
白T恤加上一条深蓝色牛仔裤,显得整个人格外精神帅气。
“林越,出来吃早餐了。”
就在林越颇为自恋的欣赏着自己的帅气的时候,周若梅突如其来的呼喊声打断了他的幻想。
“来了!”
林越将自己简单收拾一番后,才不紧不慢地出去吃早餐。
走到客厅,只见林建志拿着一份报纸在边读报边喝着手中的粥。
林建志虽年近四十,但早已过上了养生的生活。
桌子一角,还放着他的枸杞养生茶。
“爸。”
林越坐到林建志对面,拿起一块面包就吃了起来。
“哎。”
听到儿子的声音,林建志慢悠悠地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这一看,不得了了。
今天他儿子怎么打扮得这么精神。
不对劲不对劲。
今天他怎么起得这么早。
要知道,平常周日这个点,林越应该还是在床上赖床。没到十点是绝对不会起床的。
现在看看才几点?
林建志抬头看向挂在墙上的挂钟。
八点?
八点!
才八点!
林越这小子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人家都说,知子莫若母。等到了林家,林建志对林越的觉察力可是比周若梅高出不少。
今天林越的奇怪举动,勾起了林建志的注意。
林建志抖了抖手中的报纸,假装不经意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