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月与凌凤姿住的小镇名叫平山坳。是地处两山之间的一座小镇。
虽然平山坳地处偏远,交通闭塞。但是平日里,集市上还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街上酒肆茶楼林立,妓院赌坊也应有尽有。可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凌凤姿与潜月如今虽已互通心意,但二人却还没有成亲。
凌凤姿随身的钱财已经不多了。其实虽然他出来时未能做准备是贴身的金银除去给念初买房子的钱,也够他和潜月用上个三年五载了。当然,是说像普通百姓那样生活。
可是,这凌大少爷刚走出金银窝,还不太会像普通百姓那样节衣缩食的生活。仅仅出去一趟购买生活物件,就几乎花光了钱。
被褥用的是平山坳最好的布庄一年才进一匹的上等云丝。碗是东窑上等的雪兰瓷……
这些老板看见凌凤姿都像看见了财神爷一般,压箱底几年都没人买的货一下子都清了。千恩万谢的送财神爷出门,激动的都快哭了。
这些上等货,平山坳里几乎没人买,就算买得起,也没人舍得买。这些货还是当初开店时进来充门面的。做生意嘛,总要有一两样镇店之宝或是珍稀货。
凌凤姿虽生在相府,但是尚未入仕。平日里家教甚严,读书会友,会的也都是些吃喝玩乐的世家子弟。加上本性善良,估计清贫百姓家十岁的孩子都能把他唬的团团转。
这不,凌凤姿回家的路上,遇见一个小乞丐,三言两语,就把他身上仅剩的五两银子给要走了。
潜月得知此事,一时气结。本就看着那些工人送来的家具物件生着闷气,这下真的忍不住说道:
“公子出手阔绰惯了,可却忘了今时已不同往日。”
“如今我们又要如何过活?”
凌凤姿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但也只认为自己不该轻信于人,把仅有的五两银子也弄没了。对于他买的那些物件,他可是没有半点后悔。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气的。
二人说着说着,潜月一时气结,干脆哭了起来。
凌凤姿见此,只好说道:“不过几十两银子,也值得哭吗?我去挣来便是!”
“谈何容易?”
凌凤姿不语。后又说道:
“你不必操心,安心在家就是。”
翌日,凌凤姿拿着两个古董摆件,去了集市上。没办法,银子没有了,昨日他只顾着买陈设物品等,却忘了最重要的柴米油盐。当晚潜月拿出念初留下的干粮,两人就着热水吃了,就算两人正式吃的第一餐。
今日再不弄点钱买米,两人就要饿肚子了。只好将昨日刚买的古董摆件拿出来换点银子。
可是凌凤姿在集市上站了许久也不见有人来问。买家没等着,找茬的倒是遇见一个。
“你是哪里来的小子,在这摆摊?卖这俩瓶子?”
凌凤姿听那人竟如此形容他昨天精挑细选的甜白釉花瓶。顿时气不打一处来,面若冰霜的转头不语。
那人却没想放过凌凤姿,
“你可知这街上那是陈五爷的地盘,你在这卖东西,交钱了吗!”
凌凤姿对这闻所未闻的规矩甚是吃惊,“陈五爷?陈五爷是什么衙门?”
那人像看傻子似的看凌凤姿。
“陈五爷就是管你小子的衙门!你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说着就来揪起凌凤姿的领口,作势要打。
凌凤姿素来不善武艺,平时和几个武将家的公子约着去打猎,也只是跟着支支花架子。丞相一心让他入仕,将来接他的班,父子皆为宰相,也可成就一段佳话。因此自幼只督促他好好读书,于武艺上却不以为意。
眼看拳头就要落在脸上,凌凤姿认命的一闭眼,片刻,却没有东西砸在脸上。凌凤姿睁开眼,同时看见那壮汉满脸堆笑的对着一位美艳的女子说道:
“韩大美人啊,不好意思污了你的眼,是这小子他不识抬举啊!”
那女子看样子有二十七八岁,成熟的风韵在身,一副媚骨天成。
“肖六儿,我看你是狗仗人势呢!人家一看就是外乡人,又不是长久的在这做生意的,你揪着人家不放,是缺钱喝酒了吧?”
女子说着挑眉一笑,“去我那拿点酒解解馋吧,别没事找事了!去吧。”
三言两语,那肖六儿魂像被勾走了似的,就剩下“是是是,好好好……”
边走还边回头看,被女子一个嗔怒的眼神震的快步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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