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将见明,旭日渐升。
一道道微光照射在炎擎宇的脸上,将他从睡梦中召醒。
这家伙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内心的想法竟是:我没死吗?还是,我又穿越了?
咦?
他坐起身,看了自己脏兮兮的手,看了血迹斑斑的身体,在摸了摸自己的脸。种种迹象表明———他没死!
他还是炎擎宇!那个炎家的第四子!
“我还活着?我还活着!”炎擎宇想到了炎可馨,想到了兰雪儿和柳巡阳他们,不住嘴角上扬,有种说不出的欣喜,他随手抓起身边的泥土向上抛去,“老天啊老天,连你也舍不得我走!哈哈!”
有什么能比必死的结局中绝境逢生来得痛快刺激呢!
兴奋之余,炎擎宇察看四周环境,发现自己坐在一堆废墟之上。
“这里,真的是拓库萨尔的地盘?”
他有些不敢置信:因为整一半的山都夷为了平地!
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四人去哪了?我又为何没有死?
一连串的疑问让炎小伙转笑为严肃,思来想去,突然脑子一激灵,想到了一个人:“难道会是它?”
炎擎宇想到了那个一身邪气的家伙————心魔。
当然,他可不会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想就将讨嫌的心魔唤来:一定是心魔出于宿主死了它也会跟着一起死的原因才会出手相助,扭转乾坤。
这样想来,有一个“保命符”还是挺不错的。
想罢,炎小伙起身,伸了伸懒腰。尽管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他却没感到一丝疼痛。
他下山途中遇到一小溪,便褪去破烂的衣物,来了个冷冽而抖擞精神的澡,然而此时他的背后赫然留有黑色裂纹,像蛛丝一般遍布大半个后背!
洗罢,炎擎宇穿好衣物,便下山而去。不多时他就找到自己藏匿在林中的马匹,随后驾马回烟南县。
……
在烟南县的一家服饰店内,一个衣衫褴褛的高瘦男子向店掌柜展示一小碎金子。
要知道在战国,一两黄金可值千两白银!所以指甲盖厚长的碎金也是非常值钱。另外,金子可不是随处可见,手握黄金储蓄的除了皇族贵亲,就是富豪财主,平常百姓罕有,所以金子也可算是个稀有物品。
店掌柜直直看呆,差点流下口水。在金子的驱使下,他立马换了一副嘴脸:哎呦呦,瞧那副谄媚的眼神,仿佛是他看到了绝世美人;听那滔滔不绝的话术,完了不忘抛一个媚眼,简直让人鸡皮疙瘩掉落一地。
本着“没钱是乞丐,有钱是上帝”的原则,店掌柜想尽一切办法让那碎金子进入自己的口袋中,于是就有了粘着高瘦男子喋喋不休地销售衣物的一幕。
而那高瘦男子不是别人,正是炎擎宇。他手中的碎金子只是其财产中的一小部分。
至于这些金子从何而来,当然是昨晚在洞窟里战斗时偷偷藏在身上的嘞!这货本就是为财而去冒险,怎能空手而归,做亏本买卖?
炎擎宇在店里逛了几遍,全程佯装很满意,然而一件也不买,最后潇洒而又决绝地离去。
他没有去看店掌柜的脸,不过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到那家伙的脸色有多铁青,说不定那掌柜此刻正在碎碎嘴念叨叨或者懊悔肠青。
炎擎宇之所以这么做,原因在于他进服装店门的那一瞬间就遭到店掌柜的冷眼相待,说了“臭乞丐”、“晦气”这些伤尊严的骂语,甚至一度要将他赶出店里,这种状况直到金子展露的那一刻便转了三百六十度的态度。
也是,这金子是炎小伙玩命得来的,消费也就图个痛快,穿个爽快,却不料遭人白眼,搁谁谁不生气?
幸而烟南县服饰店铺多的是,不是一家独大。嘿,这家不尽意,自有别家处。
炎擎宇辗转几家服饰店铺,令人不悦的是几乎每家服饰店掌柜都是同一副嘴脸。没有办法,衣服还是要穿的,他选了一家态度稍微好一丢丢的服装店铺中买了衣物,接着又去逛了鞋店、腰带店、玉器店等等。
经过一系列的折腾,他终于穿上了厚厚的衣服,打扮得算是个人样:穿一双墨黑色米白底边蛮牛革鞮,鞮内有牛毛织成的绒毛;内着一身白色中衣中裙,外着灰黑色绸缎米金泥纹边交领宽袖直裾深衣,系一深灰色绫绸腰带;腰佩环玉,尾系樱红流苏;外套一件雪狐绒毛衣,轻盈暖意;将头发盘成髻,用一祥云簪子固定。
果然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炎擎宇这身打扮,不仅仅像个人样,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