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一百五十亿左右。
其中的大头都是new社出的,所以人家肯定要占大头。lua这边有制作和创意的加成,因此能够占到45%,已经是new社的让步了。看样子,自己送给郑在信的《辩护人》的剧本,已经让new社认清了lua的实力。“这很好,奴那蛮厉害的,居然可以谈下来这么多。”面对着朴政赫的夸奖,金泰熙俏脸嫣红。妩媚地瞟了他一眼,回赞了过服力,new社知道跟咱们合作吃不了亏,所以才会这么大方的。”不管怎么说,朴政赫对《盗贼同盟》的票房很有信心。哪怕投入了这么多,一定会赚回来的更多。“剩下的部分,租赁新的公司大楼和装修大约要花费四十五亿,金英熙部长那边也需要二十亿左右的活动经费。最后大约还能剩下一百亿左右,扣除掉公司的预备金,就是艺人们的收入了。”说到这里,金泰熙顿了一下,犹豫着建议道:“政赫,我觉得exid那边的收入可以不用这么早支付。她们进入公司以完,金泰熙小心地看着朴政赫的神色,不知道他是什么想法。事实上,韩国的娱乐公司经常有奴隶条约的说法,而现实也是如此。因为竞争激烈,每一百个练习生里,都做不到有一个能出道。所以为了收回成本,娱乐公司不可能给偶像组合多么好的合同待遇。基本上所有的娱乐公司跟偶像签署的合约,都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而且大部分的偶像,几乎在出道的头三年,是一分钱也拿不到的。因为她们在刚出道时候赚的钱,要弥补公司投入的成本。只有等公司把这部分赚回来了,她们的口袋才能慢慢丰满起来。像那些比较红的组合,为什么基本上都是在出道三年左右开始告别宿舍生活呢?就是因为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有收入了,能够负担起首尔昂贵的生活成本,所以才开始享受生活起来。金泰熙虽然为人善良,但经营公司嘛,总归要考虑成本和支出之间的关系。虽然exid在加盟lua之前,就已经完成了练习生的训练,lua等于是捡了现成的。可饶是如此,为了她们的出道宣传和运作,lua还是投入了海量的资金。因此金泰熙决定效法其他公司的做法,想要把她们现在的收入所得,拿,她的想法不算错,但朴政赫却不太认同。那些娱乐公司之所以会这么苛刻,那是因为他们也不知道推出的偶像组合,到底能不能走红。毕竟偶像组合那么多,能红的只是少数,更多的都是扑街货。而那么多的扑街货就意味着公司扔在他们身上的钱要打水漂了,也就是说,娱乐公司要赔钱了。因此在推出偶像组合的前期,公司才会死命的压榨,要尽量快速地收回成本。这是现实的顾虑,虽然显得很没有人性,但也不能说都是娱乐公司的错。可朴政赫跟那些娱乐公司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乃重生过来的。至今为止,他拿出来的任何作品,都是经过了前世的考验,大红大紫的名作。这也就意味着,他弄出,只要有他在,lua娱乐就没有赔钱的风险。这样一来,自然也就不需要去极限压榨exid的收入,把公司弄成奴隶主的形象了。这是朴政赫的自信,十分的强大,也很绝对。“奴那,不需要这么极端。”想好了之后,朴政赫自信地开始发表自己的想法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