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沉甸甸的稻穗压弯了腰。
大中午的太阳像个火球,岩咀大队的人们似是不觉得炎热,汗涔涔的脸上全都带着丰收的喜悦,手里的镰刀挥舞地飞快。“呀!快看,何知青晕倒了。”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田里干得热火朝天的众人停下了手里的镰刀,可愣是没一个人起身去那边帮忙。沟渠边连着的那片矮脚田排不干水,一脚踩下去便陷在了淤泥里,他们即便不仔细看也都知道此刻倒在田里的何知青想必已是一身烂泥了。唉,造孽啊!那白白嫩嫩的城里女娃这下怕是遭了大罪了。那片矮脚田插秧、割谷都是麻烦事,一脚陷进去抽出来都费劲,割那片稻谷不仅吃力还耽误功夫。往年他们都是靠抽签分工的,今年何知青得罪了队长一家,她可不得遭这个殃。见没人上前帮忙,于长风咬了咬牙,黑着脸扔下手里的镰刀从田里蹿了出来,快跑着一脚踏进了烂泥田里。“嘿,那混小子怎么去帮忙了,他不是最讨厌知青了吗?”“人家好歹是个姑娘,恶霸也懂怜香惜玉嘛!”“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人家小风也算是做好事。”“咳咳咳……”睡得好好的,被兜头淋了一身水的许绫剧烈咳嗽了几声。这俩臭小子竟然趁她睡觉的功夫就这么捉弄他们小姨,“晨晨……嗯?”身下这硬邦邦的触感,许绫整个亚麻呆住了。她记得自己陪外甥打水仗累瘫了,躺在沙发上来着。“你……你是谁?”抬眼撞进了一双凌冽的黑眸中,许绫只觉得周身骤冷。于长风见人醒了,一言不发地站起身,拧干湿漉漉的衬衫披到身上,头也不回地走了。“喂,你站(住)……”许绫眸光跟了过去,四周全是金黄的稻田,脑子突然一疼,一串不属于她的记忆纷至沓来。她穿到了奶奶和外婆经常念叨的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七零年代。这具身体的主人叫何绫绫,是替她大姐何珊珊下乡的知青。何家有四个孩子,两儿两女。何绫绫前头有大姐和二哥,后面还有一个弟弟。前面有儿有女,她这个排在第三的女儿,爹不疼妈不爱的,成为了总是被忽略的那一个。当初下乡通知下来,何珊珊在家里要死要活的,家里不可能把儿子送出去抵女儿,于是她这个老三就派上了用场。原身当时十五岁不到,谨记着母亲的交代,到了知青点手脚勤快倒是没受排挤,还处起了对象。坏就坏在这个处的对象方志文身上,他为了工农兵大学名额,转头娶了大队长的闺女于艳红,被渣男抛弃的原主却被大队长一家给“惦记”上了。于艳红嫉妒她跟方志文处过对象,大队长为了让女婿死心便想将原主嫁给当地人,于是替自家那二流子侄儿说媒,原主怎么可能同意?她这不同意,大队长一家可不得想尽办法逼迫她同意,将队上最累最脏、还争不了几个工分的活通通指派给了她。原主也是硬气,宁死不屈,这不起早贪黑干了大半个月把自己活活给累死了,而她这个倒霉催的就穿过来了。淦,许绫气得想骂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