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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恶毒的闺蜜(十五)

在扬市时,谢璇带着林清浔买了新手机,办好卡了。所以在扬市时她与贺谨之已经交换过联系方式了。

从她回到江市后,两人一直在联系,互相告诉对方,自己这边的进展如何。如今贺谨之已经拿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名扬镇上的派出所就是田家村拐卖人口的保护伞。

现在名扬镇上凡是参与此事的警察都已被撤职查办,扬市公安局来的人接手了这次拐卖案子的查办。田家村里凡是有买卖过人口的村民都被抓了起来。

警察们又集合了被拐卖来的女人们,询问他们的家庭住址,以及是否愿意回家等等。一些年纪较老儿女已经长大成人的老妇人们全部选择了留在这里。他们都不知道家里是否还有人在世上,家里是否搬家,在世的人又是否还认识他们。与其去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地方,倒不如留在这里。

而年纪稍小但是有孩子的女人一半选择留在田家村,一半选择跟警察回家。那些未婚未育的年轻女孩们基本上选择了跟警察回家,除了那个叫青青(林清浔没有救走的那个女孩)的女孩。

警察看她这么年轻,也没有在此地生下孩子,劝她好几次让她回家。但是她就是不愿意,直到最后她才哭着向警察说明原因。

她出身于一个家教严厉的家庭,她还有个弟弟。她父母看她长得漂亮,一心想要把她嫁到有钱人家,将来可以帮衬一下她弟弟。因此在上学期间一直都不允许她谈恋爱。

如今她被拐卖来到这里,清白没了,遭受过非人的折磨,回去了她父母也不会心疼她,还会为此事迁怒于她。与其这样,她宁愿在田家村生活一辈子。

警察们听了她的讲述,尊重了她要留在田家村的意愿。

通过这几天对村民的盘问,他们已经确定了在林清浔之前,田明确实买过两个女孩,只是那两个女孩在买那两个女孩子都逃跑了,村民们即使不信,也没多说什么。

江市公安与扬市公安在附近找了很久,甚至把附近山头稍微松散一些的土地都挖过了,就是没有找到两个女孩的尸体。

就在他们毫无头绪时,贺谨之路上随便找了个村民问了一句,“田明院子的水泥地是什么时候修的?”

“好像就是今年年初吧,过了年不久就修了。”村民想了想回答道。

贺谨之想到之前得到的信息中有一个女孩子就是在过年那段时间里失踪的,过年后就开始修水泥了,说不定尸体可能就埋在院子里。

和其他警察们商量过后,大家决定将田家院子里的水泥地敲碎。挖一下下面的土,看看是否可以找到证据。

田母一看要挖她家水泥院子,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说警察欺负她这个老婆子,要拆了她的家之类的。但是现在村里的男人包括田明都已经被抓了起明过了,若是找不到证据。会将她的院

子复原()?(),

绝不随便欺压任何人。

在警察们不懈地挖了两天后()?(),

果真在院子底下挖出两具尸体。经过法医检验()?(),

尸体的年纪与前两个死去的女孩年龄符合17[(.)]17?17????17()?(),

死亡时间与失踪时间基本吻合。

就算是田明再怎么不承认,在证据面前,他也无从狡辩了。最后田明以杀人罪被判死刑,而田母以杀人帮凶被处以四年有期徒刑。

就在警察们为找不到田壮等三人而一筹莫展时,他们却自投罗网,自己带着刚拐来的女孩子们回到了田家村,刚好被警察们抓了个现行。

证据在前,田强,田壮和田二叔三人,对自己拐卖女人一事供认不讳。并且供出了田晴迷晕林清浔,将她交给他们,嘱咐他们把林清浔卖给田明一事。

田晴迷晕林清浔,并对其买卖一事,证据确凿。根据本国法律,田晴所犯之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几天林家一家人在商量怎么对付田晴,才能为林清浔报仇。

“重判,这事必须往重了判。我可怜的女儿,遭受这么大的苦难,别说是十年,就是二十年都弥补不了清浔所受的伤害。”一向温柔的谢璇脸上竟然露出一抹狰狞。

“嗯,我已经和那边打过招呼了,会让她按照最重的这话时眼里闪过一丝狠厉。

“爸,妈,你们这样是不对的,你们这是以权谋私。我们不能用权势压人,我们要相信公平正义。”林清浦在一旁皱眉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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