炙热酷暑,散学时日头还高高挂在天上。
白鹤书院下山的甬道上,几位青衫公子结伴而行。
“沈公子,今日辩论你可真威风,竟把宋夫子都说住了。”
“宋夫子可是状元郎,当年一举夺魁,名震京城。”
“听说,万岁爷很赏识他呢。十二年前狐隐来犯,唯他有破敌之法,这才忍痛割爱,允他回到凉州来的。”
“可惜那时咱们还小,未能领略他的风采。”
“说起来咱们可真是幸运,宋夫子乃是河西节度使,政事繁忙,竟还能抽出时间来给咱们授课,当真是幸运呢。”
……
几人说说笑笑,被他们围在正中那位身姿高挑的少年公子,却是一句话都没接。
他叫沈韬,今年十八岁,出生商贾之家,虽然巨富,在寻常人眼里却是没什么地位的。
为了扭转这个局面,他被送进白鹤书院读书,肩负着改变家族命运的重任。
“韬儿,你好好地学,将来考个状元郎,咱们沈家以后便翻身有望了。”
“韬哥哥,姑母的仇还等着你去报呢。我不吵你,你快去读书吧。”
从他记事起,这些话便常在耳边响起,有时激励他奋进,有时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来白鹤书院已有三年,今年八月便要参加秋闱。
能否成名,在此一举。
一想到此,沈韬就觉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他突然停下脚步,冷声道:“我有东西落在书院了,你们先下山吧。”
说完毫不犹豫转身,疾步向山上而去。
“这个沈韬,好生傲气。”
“他素来不合群,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算了,别管他了,兴许人家背着咱们偷偷用功呢。”
“你们听说了嘛,那个土匪的女儿……”
提起八卦,众人嬉笑着把脑袋围到了一起。
……
沈韬一步三个台阶,跑得气喘吁吁,冲进书院大门后,竟有些恍惚。
偌大的书院,书生们都已散学离开,他不知自己该去哪里。
略站了会儿,抬脚去了后山的讳园。
顾名思义,讳园就是需要书生们避讳的园子。
园中有一大片密林,还有一个潭口只有六七丈见方,却深不见底的水潭。
水潭深约数丈,清澈见底,却危险重重。
潭底水草杂生,潭壁滑腻,曾有书生在此溺水而亡,从那后,书院便把这地方围起来,命名讳园,成了禁忌之地。
越是不许去,越是充满诱惑。
沈韬熟门熟路走到围墙边,后退几步,猛冲过去一跃而起,手臂一撑,人便稳稳当当落到了墙内。
这围墙像是有魔力,墙内墙外的沈韬,像是换了一个人。
他唇角勾起一抹狠厉,抬手把头顶的玉簪抽出来,乌发瀑布似的散落开来。
他边走边褪去身上的外袍,到潭边时,只余一条亵裤。
轻轻一跳,跃入水中,动作舒缓流畅宛如一尾鱼。
他直直地向下沉去,乌发在水面上散开,仿佛一个巨大的浮萍。
片刻之后,他急速冲出水面,胡乱用手擦了把脸上的水渍。
双眸墨染,肤白如雪,红唇似火。
哪还有几分乖巧书生模样,分明……分明像一个水中妖。
沈韬似乎很享受这样的惬意,翻个身,游向水底。
他这边不管不顾,恣意撒欢,却不知有人紧随其后,也偷偷溜进了讳园。
那人做书生打扮,可举手投足不难看出,乃是女扮男装。
她蹑手蹑脚,依靠树干的遮挡挪到潭口,鬼鬼祟祟捡起沈韬随意扔在草地上的蓝衫。
胡乱揉成一团藏在怀里,她退后几步,寻到一棵粗壮的大树,往掌心里哈了两口气,竟像猴子一样,手脚并用爬了上去。
坐在树杈上,她望着水中的沈韬,无声笑了起来。
沈韬在潭底探险畅游,把心中的憋闷尽数散尽了,方才上了岸。
他沿着来时的路寻找衣裳,找了一大圈,只寻到了中衣,却始终不见蓝衫的踪迹。
他挠了挠头,心道见鬼,明明刚才就扔这里了,难道让猫猫狗狗给叼走了。
若真如此,今日可就闯大祸了。
只着中衣,如何归家?
万一被父亲知道了,少不得要挨一顿毒打。
他正焦躁之际,忽听树上传来一阵口哨声。
循声望去,只见树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