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看见整装待发的路逍遥,心有灵犀相似一笑,像过去无数次那样,先在户外跑山,然后回到健身室做各种有氧运动,再去枪房练枪。
十环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及格的成绩,没有什么值得骄傲,少于十环,那肯定就是退步了。
出道前,他们四个经常一起训练,还上过不少像自由搏击、跆拳道、黑客技术、军事训练等等各式各样的课程。
出道之后,四个人各自为政,每天穿梭在各种任务之间,满世界跑,几乎很少有机会能再聚在一起。
南歌和他们不同的是,南歌有自己的家人有蓬莱岛有薄倾君,其他三人都是孤儿,逍遥山庄就是他们三个的家,但也很少能够一起回来。
高强度的锻炼过后,南歌整个人神采奕奕。
洗完澡出来还没到八点,她这才想起莅临山庄的首位客人。
“陆小扬呢?”南歌走进厨房,问正在做早餐的路逍遥。
路逍遥不怎么想提这个祸害,早上从监控里看到他抱着棉花糖睡一宿,简直一言难尽。
“还在棉花糖那。”
南歌倒了杯牛奶,刚喝一口,差点喷出来:“他昨晚跟棉花糖一个屋?”
路逍遥无语摇头:“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陆云扬这个物种,他来半天我感觉自己命都短几年。”
南歌深有同感:“先声明,冤有头债有主,地址是他从李大傻那骗来的,不是我泄露出去,你要找就找李大傻。”
路逍遥惊讶道:“李修罗怎么可能会理他?”
南歌喝了几口奶,舔了舔嘴角:“玄幻吧,谁他妈想得到这货居然还是李修罗的救命恩人?他跟咱们逍遥山庄简直是孽缘,哪天告诉我他还救过鹿王思我都不意外。”
南歌也就那么随口一说,哪知道一语成谶,从全世界的爱情路过的陆小爷,哪哪都有他。
路逍遥哑然失笑,熟练地把煎蛋装到干净的碟子上。
南歌往溏心蛋上滴上几滴酱油,很快地,整个溏心蛋便进了她的肚子。
南歌最喜欢吃路逍遥做的溏心蛋,一顿能吃三个,外边一层蛋白焦香酥脆,中间的蛋黄娇艳欲滴,火候掌握得刚刚好,加上几滴酱油,那是神仙不换的人间美味。
“一如既往的好吃。”南歌朝她竖起大拇指。
路逍遥以前是个连煤气炉都打不着火远离庖厨的君子。
山庄专门负责他们饮食的大叔,手艺一流,南歌每次吃完都赞不绝口,尤其喜欢吃大叔做的糖心煎蛋。
后来大叔离开了逍遥山庄,临走前,路逍遥跟他学着做几道简单的家常菜,其中这一道看似简单的糖心煎蛋,路逍遥已经不知道煎坏了多少个鸡蛋才熟练掌握火候。
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仿佛转眼的功夫,少女长成了所有男人心目中的完美女神,又好像其实什么都没变,她还是那么喜欢吃他做的煎蛋。
一口气干掉三个煎蛋,南歌才停了下来。
“我去趟后山,给薄倾君找点药草,估计下午才能回来,你放心,我走的时候一并把陆小扬弄走,不让他妨碍你静修。”
南歌没有问路逍遥这几个月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要往敌人的地盘跑,为什么不想跟他们联系……十万个为什么愣是一个字没提。
路逍遥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不想说,那就不说,活着,有所求,什么方式都是好的。
路逍遥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到底又没说,跟着她把话题转到陆云扬身上:“这祸害的确很烦人,但其实除了嘴巴损一点,脑回路抽风一点,人倒不算坏,多少人像活成他的样子都做不到。”
南歌一脸同情看着他:“你只有最后一句话说得对,其他的话你很快会后悔的,别怪我没提醒你,你花园里那些珍贵的奇珍异品,屋里价值连城的古董,樱桃树上没熟的果子,后山快能采摘的蜂蜜……总之你该藏的藏,该看好的看好,否则……”
“哐当……”
南歌话音未落,餐厅传来打碎东西的声响。
南歌看路逍遥的眼神更是同情,破坏王的威力,你马上就能见识到了……
……
第129章 心之所向
路逍遥,人如其名,撇开喜欢南歌这件事钻进牛角尖一段时间不说,是个十分逍遥自在闲云野鹤一般的人物,生活作风也十分老干部。
比如喜欢养各种名贵的花花草草,比如喜欢收藏各种古董,比如喜欢品茶,客厅一隅有个梨花木做的茶船,所用的紫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