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意在这儿住了一晚,最近一直在值早班,生物钟一时间没转过来,她很早就醒了。
她以为自己醒的够早了,没想到主卧门开着,里面被褥叠的整整齐齐,仿佛都没人住一样。
格里早已下楼晨跑去了。
按理说外国人更注重隐私,主卧是他最隐私的地方,可现在门就这么开着,似乎没什么见不得光的。
实在是格里在部队多年,出任务的时候几个人挤在一个集装箱搭建的临时营地,哪里还有什么隐私,睡到半夜一声哨响,立刻集合出任务。
明明就应该生在烈日下的男人,却被逼着活到了阴沟里。
即便他离开部队很多年,可是生活习惯依然没改变,早睡早起,坚持操练。
射击、骑马、侦查……
这些都是他自学的课程。
没有上级命令,没有熟悉的口哨声。
可格里的骨血早已融入信条,难以改正。
她都觉得落草为寇时候的格里都是随心所欲的,只有现在格里的灵魂被束缚了。
离开了信任的手下,离开了熟悉的领地,变成芸芸众生里很普通的一个路人,要上下班,要隐姓埋名,要隐藏自己当兵多年的痕迹。
她胡思乱想着,站在阳台往下看。
她住在四楼,能看的清清楚楚。
她看着格里一圈圈的跑着,挥汗如雨,突然想到动物的刻板印象。
一个动物一直围绕一个圈形,一遍又一遍的走着,走到最后地上都能清晰的出现一个圈。
动物也会生病,哪怕是曾经的森林之王。
她觉得格里生病了,是心理疾病。
可他表现得又那么正常,将心里那点不忿不甘不愿,全都藏得严严实实,给你展现他想给你看到的部分。
她换了衣服,匆匆下楼。
格里已经跑了十圈,小区散步的地方不大,一圈两三公里,跑下来根本不是事,以前他拉练的时候比现在还要苦。
“起床了。”
他停下脚步,微微气喘,直接用毛巾擦了擦汗,喝了一大口水。
“一起吃早饭吧,我都饿了。”
“好。”
他浑身被汗水打湿,刚刚操练过的肌肉现在因为充血,特别紧实。
衣服湿漉漉的贴在身上,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谁不多看一眼。
格里丝毫不在乎那些人的目光。带着程意在小区门口吃豆花。
他喜欢豆花里加白糖,不喜欢像程意一样,加虾米、加咸卤汁。
吃完早饭回去,路过一个大妈艰难拖着小推车,里面全都是抢购的便宜大米。
大妈气喘吁吁,推车的轮子都坏了,可见抢了有多少。
格里很仗义,直接将推车扛了起来,里面八九袋大米跟闹着玩的一样。
“你这小伙子厉害啊。”
大妈叹为观止。
“阿姨,你哪栋楼?我们给你送上去吧?”
对方报了楼号楼层,程意意外发现竟然是对门邻居。
一层三个房间,中间是小户型,两边是大户型,大妈就住在隔壁。
“可真太巧了,隔壁新搬来的邻居,原来就是你们啊。”
大妈热情地说道。
格里不喜欢唠家常,而程意是护工,很喜欢和人聊天,和大妈聊得特别投缘。
把东西送到,大妈非拉着他们喝水给零食。
还让他们进屋坐着看电视。
“不了,我浑身是汗,要回去洗澡。”
“对对对,别感冒了。小伙子真好,姑娘也不错,在一起真般配。”
程意面颊涨红:“阿姨,你误会了,我不是那种关系。”
大妈表示她懂。
肯定是男孩女孩互相喜欢,还没有捅破窗户纸呢。
大妈冲着程意挤眉弄眼,让她苦笑连连。
任凭她如何解释,大妈都不信,并且表示自己是过来人,很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