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当清晨的浓雾还未完全消散,当天空还未破晓,坐落在青牛山的陆家,已经开始忙碌起来。
作为奴才,陆家的奴才,必须在主人起床之前,烧水,做饭,打扫完庭院,然后由贴身丫鬟,去照顾一个个主子起床更衣。这是陆家的日常,也是大部分大家族的日常。
当然了,作为清河郡第一大家族,陆家的奴才、家丁、丫鬟完全是够用的,数量非常多,所以平均分摊给每个人的工作,其实并不多,也不会特别累。
比如赵元,他的工作则是,在两点钟起床,和十几个同伴,杀猪。
一般的家族,日常需要的肉食,都是由专门的屠宰场供给的,但是陆家,不是一般的家族,在陆家,每天的猪肉,必须是新鲜的,而且不能是猪下水,都必须是精品猪肉。虽然吃猪肉的主子并不多,但是他们要求也非常高。
赵元的工作量也不大,按照分配下来的指标,每天只需要杀三十头猪。
哪怕陆家有人口千余,但是,三十头猪,也满足了所有需求,甚至每天都有剩余。
至于赵元的妹妹,赵馨,她的工作则是,陪着一位贴身丫鬟,服侍一位小主人,大致就是端茶送水,捏腰捶腿的事情。
每天杀完猪,会有专门的奴才,去传送猪肉,不用赵元担心,所以赵元每天中午之前就能下班。赵馨虽然要陪伴服侍一整天,但是起床晚,丫鬟也多,所以也不累。
总体来说,兄妹二人的工作,都不算劳累,属于可以承受的范围。
如果不是因为妹妹赵馨,身患寒毒,兄妹二人至少可以自食其力,衣食无忧。
但,天不随人愿,没有那么多如果。
“走!赵元。”刚一下班,周五就向赵元使了一个眼神,赵元立刻会意,然后偷摸进入了陆家屠宰房,很快,两个人挑着一大挑猪下水,就出门去了。
不多时,这些猪下水就进入了清河郡的寻常百姓家的市面上。
因为成本低,甚至于没有成本,所以价格也不高,这些猪下水很快就被有心人盯上,并且花钱购买了。
一共赚了二两银子。
这就是职业便利,也算是一种外快。
用陆家不用的猪下水,赚取一定的利润,哪怕被发现了,也不会有事情的。
“走!赵元。”卖完猪下水以后,周五又叫上了赵元,去码头做兼职,充当力夫。无论是周五,还是赵元,两个人对搞钱,都非常有兴趣。加上,又年轻力壮,所以说,足够衣食无忧。
到了傍晚,周五和赵元分钱。
两个人五五分成,赵元分到了一两五钱银子。
按照清河郡的物价,相当于六分之一两黄金。
加上陆家每个月,还会给奴才月俸。赵元一个月便能搞到十两黄金。所以说,火焰石虽然贵,但也不是特别贵。
“赵元,喝酒去?”从码头回来,周五顿时招呼赵元,去喝酒。
赵元苦笑一声:“算了吧,我不善饮酒。”
周五点了点头,道:“咱们做兼职的事情,你可一定要保密。处理猪下水,还好,发现了,也最多批评一顿。但是做兼职,你懂的……”
赵元严肃点头:“你放心吧,咱们是一条船上的。”
“好的,我放心。”周五说完,便去喝酒了。
周五,十五岁,和赵元年纪相仿,加上又是陆家屠宰房的奴才,所以他们是朋友。当然了,周五是彻头彻尾的贱籍人,好像从他爷爷辈,就是贱籍人。从他一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自己是陆家一辈子的奴才。这就是贱籍,哪怕是子孙后代,也要代代相传,永无翻身的可能。
赵元虽然如今也是贱籍,但毕竟,当过一段时间的贵族,所以,最开始的时候,周五都担心,赵元不愿意和他做朋友。
结果,赵元对于贱籍的身份,适应的很快,两个人也很快打成一片。
赵元回家了。
当然了,并没有直接回自己的柴房,而是去了陆家公子,陆明的院子。找到了服侍陆明的贴身丫鬟,送了十两白银,告诉对方,要照顾好自己的妹妹,但是不能让妹妹知道,自己偷偷送了钱。
送钱是必须的,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你不送钱,人家会给你妹妹穿小鞋。从昨天晚上,赵馨的哭声中,赵元就知道,肯定是自己这段时间,为了存钱,给妹妹买火焰石,忘了给贴身丫鬟送钱了,所以,对方在工作上,为难赵馨,受了委屈。
送了钱以后,那贴身丫鬟便笑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