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叫葛春玲,留着厚厚的刘海,戴着一个很笨重的黑框眼镜,近视度数很高,镜片却磨损得很严重,显然是很久都没有换过了。
只不过自从跟庞晓月混在一起之后,她的生活水平就直线上升了,虽说依旧买不起什么大件,日用品却总是可以用人家的,庞晓月的零食也经常有她一份。
就是陪着这位大小姐,总也免不了受气就是了。
葛春玲看了一眼自己镜片上细小却密集的划痕,想着自己换一副眼镜都要抠抠搜搜地攒钱,一个月却攒不了几块,陶映篱却可以戴着金表、背着相机过优渥的生活,甚至刚开学不到一个月,就要买自行车,心里顿时不平衡极了。
她的目光闪了闪,凑近庞晓月,说道:“你和她一般见识做什么,她不好的地方,你还不知道呢!”
“什么意思?”庞晓月的眼睛刷地一下亮了,见葛春玲卖关子,急得直用胳膊肘怼她,“你快说啊!”
“别急啊,咱们先去食堂,打了饭一边吃一边说。”
葛春玲这么一说,庞晓月打饭的时候,果然多打了一份红烧肉分给了她。
看着饭盒里的红烧肉,葛春玲暗自吞了吞口水,才终于说道:“我听说,陶映篱那个对象,是个地主后代。”
“真的?你怎么知道的?”庞晓月像是抓住了什么大把柄似的,一脸惊喜。
“我听别的专业的一个朋友说的,她好像在东北一个什么村子下过乡,就是陶映篱对象老家邻着的村子。还说他们家前些年穷得叮当响,八成是靠陶映篱家里扶持才有的今天呢!”
庞晓月听了,脸上闪过一阵得意,“我还当她是什么香饽饽,到哪都有青年才俊追她呢!原来是靠钱换来的!什么当过工程师、前途无量,都是陶映篱家里花钱给他镶得金边吧?看我不扯下他们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