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子已经惊动了省级,上面下令七日内破案,可是现在他们所掌握的线索是少之又少。
看着穆然为难的样子,我当即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在这个现实社会中,警方寻求帮助的案例不少,但大多数都是请刑侦专家来专案专办,当然,也有例外,就比如穆然和我,在警校时就曾帮助警方屡破奇案,所以,穆然的这句话,是在跟我求助,他自然也知道,碍于我老师的面子,我一定不会回嘴说不。
我抿了抿嘴,顺着地上的血痕,来到了一旁的安全楼道处,低声说道:“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两个人的血样,也就是说,最起码有两个人曾在这房子里面受害,已知,我在抽水马桶里面发现的女尸是陈美凤,那么,这个拖拽痕的主人是谁,我想你也应该一目了然了吧?”
后者点了点头,说他一早就做过血样化验,在这楼道内出现的血痕和在桑秋雨房间内出现的血样对比是一模一样的。
“所以,当时在这房间里面的总共有三个人,一个是受了伤的桑秋雨,一个是死了的陈美凤,那么还有一个,应该就是凶手,凶手砍下了陈美凤的脑袋并将其脑袋烹熟,为的就是不想让我们发现这厕所女尸的身份,只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桑秋雨的血痕怎么解释?是故意的,还是凶手不小心留下来的?”我站在原地,看着地上的血痕,缓缓地说道。
其实按照这个推论,我心里已经开始打起了鼓,雇主曾雇佣了杀手,他目的很明确,要让目标人物死亡并且不会牵扯到他本人。
这……会不会就是雇主雇佣的人来杀死的陈美凤?
可雇主的目标是桑秋雨啊,并不是陈美凤,凶手为什么要擅自更改目标?
陈美凤死了,桑秋雨呢?桑秋雨在哪里?
“咯吱”一声,桑秋雨家房门瞬间被穆然打开,看着他手上的钥匙,我抿了抿嘴,果然是朝内有人好办事啊,害的我走的时候还顺走了雇主的两根上千块钱的别针。
穆然告诉我,他们在检查案发现场的时候带走的物证并没有很多,几根烟头,一点精液,还有就是那些血样以及桑秋雨房内的那些衣物,不过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似乎话里有话的觉得,我第一次来到案发现场时,应该带走了一些东西,当然,他也没有明确表明,只是暧昧的看了我一眼。
我笑了笑,伸了个懒腰,看着地上那些已经干涸的液体,说句实话,当时事发太突然,能够在现场发现的物证其实我也没有搜到多少,大致只是粗劣的搜了一下而已,所以这一次来这里,除了想要重新勘探以外,我想着,说不定还能发现些别的什么。
就这样,穆然抡起袖口就在这房内房外找了起来,而我,则一直站在这门口朝里张望。
我记得我来的时候,这门的把手并没有任何损坏,所以凶手应该不是破门而入的,如果不是破门而入,那么也就只有直接上来敲门,伪装成送外卖的或送快递的,趁目标人物放松警惕的时候,再动手。
这样的话,那么门上……
想到这里,我立马从口袋里面拿出一双塑胶手套,并从穆然带来的工具箱内拿出石灰粉在桑秋雨家大门上撒了几下。
一秒,仅仅一秒钟的时间,三根手指印,竟赫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所以,我猜对了,凶手,应该就是自主敲门入内的,而且,他在敲门的时候,手上还粘上了一些油渍,这石灰粉才会显示的那么明显。
油渍,伪装成送外卖的么?
我在第一次感到案发现场的时候,现场里面并没有任何可食用的外卖,而且似乎也没有任何喷洒痕。
如果凶手一开门,就拿着刀子直朝屋内人捅了过去,这手上的东西,不可能不撒才对,除非凶手真的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杀手。
不过,一个训练有素的杀手,又怎么会弄错目标人物呢?
我用手指习惯的轻敲着我的侧腿,随后低头在地上看了起来,忽然,一滩黄褐色的干涸渍顿时就进入了我的视线。
我蹲下了身子,抽出一根棉签,去厕所弄了点温水就在这干涸渍上轻轻地一擦,随即放在鼻尖闻了闻。
中药……
怎么会有中药的味道?
想到这里,我眉目微皱,直接就来到了桑秋雨那敞开式的厨房内看了一眼,这里的碗碟摆放的很整齐,只是,其中一个碗内还有一些水渍,相信是不久之前留下来的。
我将这小碗拿在了手上,随后低头闻了闻,一股子强烈的洗洁精味顿时弥漫至我的鼻腔。
与此同时,我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