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个书包上学堂,不怕风雨晒......”
三头身的小姑娘唱着乱七八糟的走调歌曲,跟在一个美貌妇人身后蹦蹦跳跳。
小肉手左薅一把,右拍一下。
妇人未着曲裾深衣,而是上袄下裤的装扮,似是为了方便登山。
听着小女儿嘟嘟囔囔、不合格律的曲,妇人嘴角微微向上抿起,潋滟水眸似带笑意。
“姝姝想上学堂了吗?
别着急,等你到了6岁,阿父阿母就送你去白马书院。好不好?”
妇人捉住女儿胡乱作怪的小手,轻轻摇了摇。
啊这,其实并不想去呢。
小姑娘鼓了鼓小肉脸,寒窗苦读十几年,好不容易不用读书了,她才不要再回去受那个苦。
咦?为什么寒窗苦读十几年?
自己什么时候读过书?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三头身,只能看得见圆鼓鼓的小肚子。
拍了拍,有点瘪了。
“阿母,姝姝想吃鸡。”
相较于不好嚼的豕肉,和不易得的牛肉,鸡肉和羊肉更合小娃的胃口。
不过昨天吃过羊了,那今天就吃鸡吧。
至于寒窗苦读什么的,3岁的小娃脑子里可装不下这么遭罪的东西。
赶出去!赶出去!
“阿母,等会儿回家,我们可以吃十三吗?”
十三是家里养的锦鸡,毛色靓丽,很得小姑娘喜欢。
当然,那鲜美的肉质更得小姑娘的心。
“好。”
早已习惯了女儿的胡言乱语,妇人并不在乎女儿没有回答她的话。
顺着小姑娘的话往下说道,“是像十一一样清蒸?还是像十二一样红烧?”
“叫花鸡!十三要做成叫花鸡!”
小姑娘拉拉妇人的衣袖,激动地小脚脚连跺两下。
“叫花鸡是什么?阿母不会呢。”
“昨天晚上梦见了,我教阿母。”
妇人扶了扶小姑娘的头,安抚小姑娘过于激动的情绪。
她是知道自家女儿有点神异之处的,从她能说话起,就时不时地要求家里人做些他们谁都没见过的吃食。
妇人一家观察过一段时间,发现小女除了在吃的方面有些新奇的想法,和更聪明点儿之外,在其他方面与同龄幼童并无不同。
不过,妇人和小姑娘的阿父一致认为小姑娘像他们,就该聪明。
所以,只是在吃上面有些巧思,无伤大雅。
他们只是把家里的厨子辞退了,平日自己做饭,以此遮掩,也是对女儿的保护。
不过,现在可以再请一个厨子回来了。
两年过去,他们从隔壁县的大梨树镇迁居到了白马县城,邻里并不熟知他们。
且,他们也可借口从老家带来的食谱。
当然,这只是为了保险起见早早想好的借口,实际上,在白马县,根本没人敢探究他们家的秘密。
何况,只是食谱而已,又不是剑谱。
“阿母?”
“好。”妇人收回思绪,柔声回应小女儿。
“不过,得等等阿母,先把蚕宝宝们收好,好不好?”
“好吧。”小姑娘脆生道,从阿母挎着的篮子里扒拉出两根肉条,小米牙恶狠狠地磨着,半天才磨掉一点儿。